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林西县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 分工方案》的通知

林政办发〔2023〕20号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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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林西县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分工方案》经县政府2023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林西县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

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分工方案

 


为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职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对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划分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定”职责等,除法律法规明确的以外,负有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时行使其安全监管职责。对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二)“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 “谁投资、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分工。

(三)业务相近原则。对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按照监管职能相同或相近以及具有专业人员与技术仪器设备的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责任划分

(一)民宿、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俱乐部、电竞宾馆(酒店)、围炉夜话、书店、私人影院

由文旅体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建局、工科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农家乐由文旅体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由住建局负责,消防监督管理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工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二)景区玻璃栈道(桥)、滑道(梯)、玻璃水滑道、攀岩、户外拓展场地、户外露营基地、网红桥、骑马、水上娱乐

由文旅体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发改委,农牧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三)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充气游乐设施

由文旅体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教育局、工科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四)医养机构

医养结合机构由卫健委和民政局实行双备案监管;纯医疗机构由卫健委牵头负责行业监管;纯养老机构由民政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五)托管、托育机构

校外托管机构由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托育机构由卫健委牵头负责行业监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由民政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住建局、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六)以客货运输为主的平台经济(如顺风车、货拉拉、网约车等)

由交通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公安局、交警大队、发改委、工科局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七)直播(电商)带货、外卖配送

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工科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八)工业生产配套仓库、配套中转站

由工科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九)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场所、末端网点(寄递行业)

由工科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邮政公司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十)低空飞行器(如无人机、航空模型、热气球、孔明灯、氢气球等)

由交通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文旅体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气象局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十一)经营性自建房、安置小区多层及高层建筑(含易地搬迁等项目)

由住建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自然资源局、农牧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十二)固定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及报警装置

供气设备为煤气管道的餐饮场所由住建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供气设备为煤气罐的餐饮场所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十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由工科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十四)充(换)电基础设施、储能电站由发改委牵头负责行业监管。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林西供电公司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十五)环保油(生物油等)

闪点低于60℃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闪点高于60℃的生产经营单位由该市场主体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监管。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十六)室内冰雪活动场所

由文旅体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十七)仓储物流

由工科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邮政公司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十八)轰趴馆

由文旅体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十九)月子(母婴)中心

由卫健委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二十)气膜设施

由文旅体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二十一)共享电动车

由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行业监管。公安局、发改委、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予以配合。

(二十二)脱硫脱硝等环保设备

在新建或安装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管由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由该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牵头负责。

其他未尽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一经发现确需明确监管责任的可进行补充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有利于监管职责落实、有利于安全水平提升的原则,各牵头责任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专班,制定监管计划,建立健全监管体制机制,确保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监督管理到位。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等市场主体名单。

(二)加强领导,严格履职尽责到位。县政府各副县长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带队定期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要重点围绕突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严肃督查,强化失职追责问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以强化责任、严格执法为重点,适时开展综合巡察和专项督查,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执法疲软等突出问题,适时提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实施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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