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人民政府 2026年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6年3月5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迟亚玲主持召开2026年第2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赤峰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指引(2025版)》;传达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山西朔州化工非法生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打击串通投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传达学习全区严肃化债纪律培训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审议《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工作实施意见》;审议废止《林西县落实〈赤峰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相关事宜;研究工业园区冶金新区调区扩区事宜;研究泓润新材料公司、圣迈亿汽车配件公司项目建设地址变更事宜;研究西拉沐沦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综合开发利用经营权公开招租事宜;研究审议关于2023—2024年度国资公司绩效考核事宜;审议《林西县深化高中带动战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审议设立林西县第八幼儿园相关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赤峰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指引(2025版)》
会议听取了张云副县长的汇报。会议指出,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和关键,《赤峰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指引(2025版)》聚焦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明确了操作流程,提示了法律风险,对于进一步提升各乡镇、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规范决策、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能力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一是县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将《赤峰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指引(2025版)》中相关内容有针对性地下发至各乡镇、各部门。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法律事务工作指引(2025版)》,确保将其核心内容和具体要求传达到位,督促各级各岗干部职工将学习成果与重点工作、日常事务紧密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在规范行政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治理效能上。县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公司等关键部门要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各岗干部全面精准学深学透,做好政府行政行为的“把关人”。三是县司法局要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环节的审核把关力度,坚决杜绝因程序问题或法律漏洞引发风险隐患。
二、传达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山西朔州化工非法生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的汇报,张云副县长安排部署了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会议指出,山西朔州山阴县“2·7”爆炸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排查整治不深不细、协同机制还不健全、查处打击力度不够等深层次问题,教训非常深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山西朔州化工非法生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狠抓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清查整治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一是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用好村级隐患排查和地电联动、项目联审等工作机制,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本地区、本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及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关注违规生产的小型化工企业,对发现的非法生产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对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要依规依据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县应急管理局要牵头建立健全“打非治违”月报制度,明确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为集中报送时段,各乡镇要按时限要求报送本辖区“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计汇总。三是县应急管理局、园区办要从严从实抓好园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园区化工领域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打击串通投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的汇报。会议指出,当前,招投标领域仍存在诸多突出问题,既有少数干部个人问题,也有部分项目实施地区、部门履职能力不强、存在“本领恐慌”问题,更突出的是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等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问题,且项目实施主体对上述市场主体缺乏有效监管和制约手段,导致部分招投标项目推进受阻、实施成效不佳,甚至滋生腐败,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质效和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一是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不断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打击串通投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等上级法律法规及我县《关于进一步压实招标投标责任若干措施》,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二是各项目实施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向社会释放从严监管的强烈信号,倒逼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认清形势、严守底线,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实施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对于代理机构、投标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杜绝坐视不理、履职缺位等行为,对于难以处置的复杂问题,要及时提请公检法等部门处置,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在查处招标投标领域相关问题过程中,将同步核查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四、传达学习全区严肃化债纪律培训会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的汇报。会议指出,此次全区严肃化债纪律培训会议的核心精神集中体现在《关于严肃问责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意见》文件中。《意见》对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作出了明确界定,提出了严肃的问责要求,释放出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实事求是推进化债工作的强烈信号。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一是各乡镇、各部门在项目实施前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严禁盲目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不断强化“无预算不支出”的意识,坚决杜绝随意追加预算和未经请示、未经报告擅自实施项目的情况发生。对于经请示、报告后同意实施的项目,也要严格履行好相关工作程序,及时提请相应层级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确保项目实施依法合规。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强化项目实施全流程管控,严禁简单委托第三方机构后疏于监管、放任不管等行为,坚决避免资金浪费。县财政局要切实发挥好把关审查和监督指导作用。
五、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
会议听取了县司法局的汇报。会议指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行政执法权运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严格执行《办法》既是对执法行为的规范,也是对执法人员的保护,更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要严格落实《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不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会议强调,一是由县司法局牵头,扎实做好《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解读辅导与政策宣讲工作,讲清文件适用范围、备案流程、时限要求及监督责任,确保政策精神传达到位、理解透彻,并认真监督各执法部门具体落实情况。二是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分管领导、股站负责人及一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精神,坚决杜绝政策把握不准、程序执行不清、工作落实偏差等问题。要对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梳理本地区、本领域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应备尽备、及时报备、规范报备要求,坚决整治以罚代管、重罚轻管、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突出问题。三是要推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守法律底线,彰显执法温度,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审议《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工作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的汇报。会议指出,建立集体用地审批制度,是保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法律规定,县自然资源局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牵头制定了《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政策适用范围,详细解读了联营入股方式、农用地转用程序、集体建设用地供应程序、收益金收取方式、收益金分配方式等内容。《实施意见》已由县政府田野副县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通过合法性审查。
会上逐一征求各位副县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举手表决,与会人员一致同意《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工作实施意见》,责成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田野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审议废止《林西县落实〈赤峰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工科局的汇报。会议指出,为结合我县实际落实好《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25号)要求,2025年9月,经县政府2025年第6次常务会议和县委十五届第100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林西县落实〈赤峰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林政办发〔2025〕18号),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商贸物流企业,按年度给予一定的支持资金,扶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近期中央、自治区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要求,为有效防范企业统计数据填报不实、违规享受资金扶持等问题,切实规范统计工作秩序、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县工科局提请废止《林西县落实〈赤峰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林政办发〔2025〕18号)。该事项已由县政府田野副县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通过合法性审查。
会上逐一征求各位副县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举手表决,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废止《林西县落实〈赤峰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林政办发〔2025〕18号),对废止前符合要求的企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后续严格执行《赤峰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赤政办发〔2025〕25号)相关支持政策。责成县工科局牵头,按程序做好《措施》废止后的政策衔接、宣传解读及相关落实工作。同时,将此议题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八、研究工业园区冶金新区调区扩区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园区办的汇报。会议指出,林西工业园区冶金区总规划面积7275亩,已用面积5433.73亩,剩余可用面积1841.27亩,其中绝大部分不符合冶金项目落地要求或不能作为冶金项目独立选址用地,有限的剩余用地规模无法满足新项目用地需求,难以支撑园区冶金产业持续发展布局,亟需开展园区调区、扩区工作。经园区办牵头认真调研论证,初步确定化工园区东侧地块作为冶金新区拟选址位置,该地块东至303线、南至园区南环路、西至园区纬十三路、北至303线,规划面积1541.04亩,地类为林草地,权属为南门外林场,地势较为平坦且周边无村庄或聚集点,无环境风险隐患,地形条件、区位交通等均能满足冶金产业布局要求,可有效承接现有规划调整及新项目落地需求,为调区、扩区工作提供坚实的用地支撑。该事项已由县政府田野副县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通过合法性审查。
会上逐一征求各位副县长、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举手表决,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将化工园区东侧地块作为冶金新区选址位置,开展园区调区、扩区工作。由田野副县长牵头,县园区办具体负责,自然资源局、工科局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有序推进园区调区、扩区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各部门在开展规划编制、区域调整等相关工作前,必须充分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避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浪费,从源头上防止因研究论证不充分、前期工作不扎实等因素延误项目落地。二是将此议题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九、研究泓润新材料公司、圣迈亿汽车配件公司项目建设地址变更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园区办的汇报。会议指出,我县于2025年通过招商引资引入赤峰市圣迈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铝轮毂项目与赤峰市泓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熔融石英项目落户林西工业园区,两家企业实际控制主体为国合高新(南京)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5月,圣迈亿公司、泓润公司先后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位于林西工业园区兴林路东侧、锦绣大地南街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共218.5亩,用途为工业用地,目前均未进行建设,宗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出让金合计262.206万元。后因企业建设计划调整,拟将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至工业园区8#标准化厂房,并计划解除原土地出让合同。由于企业取得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建设,且明确无继续在该地块实施项目的计划,经企业申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拟对上述地块进行收购,经三方预评估,拟收购价格合计约为247.64万元。同时,为保障选址变更工作顺利推进,林西县园区办(甲方)拟与国合高新公司(乙方)拟定《协议书》,重点明确3方面事项。一是土地出让金退还。县自然资源局与泓润公司、圣迈亿公司解除原土地出让合同,国合高新公司承担土地收回、注销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经双方确认的土地出让金退还金额约247.64万元(以实际评估价格为准),由园区办存入甲乙双方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该账户资金支出需经双方共同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支取、划转。二是资金使用。共管账户资金全额用于乙方购置赤峰林西工业园区8#标准化厂房和租赁园区其他标准化厂房(按照《赤峰林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林政办发〔2025〕8号)执行),租赁期限不低于3年。三是厂房购置约定。经双方共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三方机构预评估,林西工业园区8#标准化厂房(包含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约为194.62万元(以最终报告为准),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该事项已由县政府田野副县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通过合法性审查。
会上逐一征求各位副县长、各相关部门、林西镇意见建议并进行举手表决,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待有资质三方机构评估后,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收购赤峰市圣迈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铝轮毂项目与赤峰市泓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熔融石英项目2宗建设用地。由县园区办与国合高新(南京)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由田野副县长牵头,履行好相关程序。
十、研究西拉沐沦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综合开发利用经营权公开招租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国资公司的汇报。会议指出,为推动东台子水库水面开发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县国资公司开展了东台子水库水产养殖经营权、文旅开发经营权公开招租前期准备工作,形成了《林西县西拉沐沦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综合开发利用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明确了出租主体为国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林西县西拉木伦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出租标的为东台子水库水产养殖经营权及水上运动体验区、水上游览观光区、滨河休闲度假区文旅开发经营权;出租年限为十年;竞标方式为财政委托三方评估价为底价,进行公开竞价;每年出租价款为投标中标价。规定了承租方在获得经营权后,应同时在东台子水库滨水区投资文旅开发,合同签订前五年,每年水上和滨水文旅业态投资均不低于2000万元,履约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含养殖类投资、政府配套投资),完成投资额需经县财政局委托三方评审进行确认。针对文旅产业开发所产生的工程余置土方砂石,由林西县政府依法组织拍卖,拍卖所得归国资公司所有。同时,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报名资格、价款支付、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项进行了约定,详细权利义务关系将在招标合同中进一步明确。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林西县西拉木伦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拟对西拉沐沦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综合开发利用经营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招租公告》已由县政府李宇楠副县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通过合法性审查。
会上逐一征求各位副县长、各相关部门、新城子镇意见建议并进行举手表决,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县国资公司提请会议审议的西拉沐沦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综合开发利用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事宜。责成县国资公司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林西县西拉沐沦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综合开发利用经营权公开招租交易公告》进行修改完善,经李宇楠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强调,一是由新城子镇政府具体负责,对西拉沐沦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既往项目中企业已投资事项开展全面验收汇总,并对项目联农带农效益进行综合评估,形成结论性意见。二是由李宇楠副县长牵头,统筹研究后续合同协议签订相关工作,待发包方案公布、中标企业确定后,依法依规明确合同协议中双方的具体权利与义务。三是县司法局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审核把关,对后续合同协议条款进行细致审查,严防公共资源资产损失浪费,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提供相应法律支持。
十一、研究审议关于2023-2024年度国资公司绩效考核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的汇报。会议指出,根据《林西县国有资产投资建设运营实施方案(2025年修订版)》、《林西县国有资产投资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薪酬待遇考核办法》,经县国资公司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国资公司资本保值增值、公司经营收益、债权债务、企业混改、移交资产经营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及其他事项等方面指标进行考核,拟确定县国资公司2023—2024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档次,并根据考核结果为林西县国资公司时任负责人按相关档次发放绩效待遇。
会上逐一征求各位副县长、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确定县国资公司2023—2024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档次,并根据考核结果为林西县国资公司时任负责人按相关档次发放绩效待遇。责成县财政局依法依规履行好相关程序。
会议强调,一是由张云副县长牵头,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尽快研究确定2026年度县国资公司考核内容,推动考核指标量化、细化、目标化;同时尽快开展2025年度考核相关工作,及时确定考核结果,切实提升县国资公司运营质效,全力助推县财政增收增效。二是县国资公司要深入研究高质量发展各项具体举措,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通过优化管理体制、积极参与全县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加快经营性国有资源资产划转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国有资产潜在价值,提高国有资产效益。
十二、审议《林西县深化高中带动战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局的汇报。会议指出,为贯彻落实《赤峰市振兴县域普通高中深化高中带动战略行动方案(2025—2030年)》,县教育局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牵头制定了《林西县深化高中带动战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包含加强书记校长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动态调配教师资源、优化专业技术岗位配置、建强教研员队伍、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强化教师激励与待遇保障、严格教师考核、优化办学环境、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10项具体举措,并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
会上逐一征求各位副县长、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林西县深化高中带动战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责成县教育局按照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经阚海峰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强调,一是县教育局要严格落实《林西县深化高中带动战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充分调动全县高中阶段教师队伍工作积极性,着力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教育教学质量同步提升,坚持以投入促实效,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二是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要严格按要求落实好队伍建设、考核评价、待遇保障等工作,确保《措施》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十三、审议设立林西县第八幼儿园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局的汇报。会议指出,林西县第八幼儿园是林西县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缓解城区公办入园压力的重点民生项目。总建筑面积6460.6平方米,共规划设置15个教学班,可提供学前教育学位450个。项目于2025年4月底开工,现已完成教学楼主体建设,计划2026年8月底达到投用条件,并同步实施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为规范机构设置、保障幼儿园按期开园办学,县教育局提请会议审议同意设立林西县第八幼儿园,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县教育局管理。
会上逐一征求各位副县长、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与会人员一致同意设立林西县第八幼儿园,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县教育局管理,责成县教育局严格履行好相关程序,同时统筹抓好项目建设、师资配备及设施配套等工作,推动第八幼儿园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确保秋季学期正常招生办学。
出席:张云、韩伟鹏、杨光、王剑新、阚海峰、杨涛、鲍久海、李宇楠、田野、李立刚
固定列席:政府办王宏远、侯梦达、徐永全、郝光宇、于洋、司法局张忠财、财政局王涌恩、发改委边磊磊
第一议题:农牧局刘建国、审计局王彦军、工科局张志伟、人社局韩仲民、住建局孙建国、民政局张伟、市场监管局张志伟、教育局林玉春、卫健委张皓、水利局乔松、林草局鲍艳利、统计局潘福全、园区办王志彬、文旅体局王金柱、应急管理局倪艳龙、政数局杲金雨、信访局李玉东、医保局穆洪涛、退役军人事务局董德华、民委李海洋、公安局孙晓龙、生态环境局葛锐、税务局徐大勇、自然资源局马芳蕾、气象局陈勇梅、调查队赵育、国资公司武利、档案史志馆李国峰、融媒体中心张新宇、综合执法局徐振峰、社保中心姚国栋、就业中心杨金辉、消防大队付铭、残联车广智、妇联李斌、红十字会刘春燕、工会郭枫、工商联张安波、法院田源、检察院杨靓、供销社郭鑫、经合中心孙永新、东山管委会于泓飞、灌区管护中心刘春利、大水波罗管委会毛文元、南门外林场武玉国、大冷山林场周志伟、富林林场李鹏、自来水公司孙国利、供电公司谢玉龙、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孙安然、新城子镇王树杰、统部镇吴婧、新林镇孙扬、五十家子镇杨海龙、大井镇韩伯冰、十二吐乡刘向宇、林西镇张强、张华、刘峥
第二议题:县委办屈树文、组织部何郡、宣传部孙爽、纪委监委于凤奎、农牧局刘建国、审计局王彦军、工科局张志伟、人社局韩仲民、住建局孙建国、民政局张华、市场监管局张志伟、教育局林玉春、卫健委张皓、水利局乔松、林草局鲍艳利、统计局潘福全、园区办王志彬、文旅体局王金柱、应急管理局倪艳龙、政数局杲金雨、信访局李玉东、医保局穆洪涛、退役军人事务局董德华、民委李海洋、公安局孙晓龙、生态环境局葛锐、税务局徐大勇、自然资源局马芳蕾、气象局陈勇梅、调查队赵育、国资公司武利、档案史志馆李国峰、融媒体中心张新宇、综合执法局徐振峰、社保中心姚国栋、就业中心杨金辉、消防大队付铭、法院田源、检察院杨靓、经合中心孙永新、东山管委会于泓飞、灌区管护中心刘春利、大水波罗管委会毛文元、南门外林场武玉国、大冷山林场周志伟、富林林场李鹏、自来水公司孙国利、供电公司谢玉龙、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孙安然、新城子镇王树杰、统部镇吴婧、新林镇孙扬、五十家子镇杨海龙、大井镇韩伯冰、十二吐乡刘向宇、林西镇张强、张华、刘峥
第三议题:农牧局刘建国、审计局王彦军、工科局张志伟、人社局韩仲民、住建局孙建国、民政局张伟、市场监管局张志伟、教育局林玉春、卫健委张皓、水利局乔松、林草局鲍艳利、统计局潘福全、园区办王志彬、文旅体局王金柱、应急管理局倪艳龙、政数局杲金雨、信访局李玉东、医保局穆洪涛、退役军人事务局董德华、民委李海洋、公安局孙晓龙、生态环境局葛锐、税务局徐大勇、自然资源局马芳蕾、气象局陈勇梅、调查队赵育、国资公司武利、档案史志馆李国峰、融媒体中心张新宇、综合执法局徐振峰、社保中心姚国栋、就业中心杨金辉、消防大队付铭、残联车广智、妇联李斌、红十字会刘春燕、工会郭枫、工商联张安波、法院田源、检察院杨靓、供销社孙国利、经合中心孙永新、东山管委会于泓飞、灌区管护中心刘春利、大水波罗管委会毛文元、南门外林场武玉国、大冷山林场周志伟、富林林场李鹏、自来水公司孙国利、供电公司谢玉龙、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孙安然、新城子镇王树杰、统部镇吴婧、新林镇孙扬、五十家子镇杨海龙、大井镇韩伯冰、十二吐乡刘向宇、林西镇张强、张华、刘峥
第四议题:农牧局刘建国、审计局王彦军、工科局张志伟、人社局韩仲民、住建局孙建国、民政局张伟、市场监管局张志伟、教育局林玉春、卫健委张皓、水利局乔松、林草局鲍艳利、统计局潘福全、园区办王志彬、文旅体局王金柱、应急管理局倪艳龙、政数局杲金雨、信访局李玉东、医保局穆洪涛、退役军人事务局董德华、民委李海洋、公安局孙晓龙、生态环境局葛锐、税务局徐大勇、自然资源局马芳蕾、气象局陈勇梅、调查队赵育、国资公司武利、融媒体中心张新宇、综合执法局徐振峰、社保中心姚国栋、就业中心杨金辉、消防大队付铭、工会郭枫、工商联张安波、法院田源、检察院杨靓、供销社孙国利、经合中心孙永新、东山管委会于泓飞、灌区管护中心刘春利、自来水公司孙国利、供电公司谢玉龙、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孙安然、新城子镇王树杰、统部镇吴婧、新林镇孙扬、五十家子镇杨海龙、大井镇韩伯冰、十二吐乡刘向宇、林西镇张强、张华、刘峥
第五议题:统战部孙光冉、保密机要局李晓民、农牧局刘建国、审计局王彦军、人社局韩仲民、住建局孙建国、民政局张伟、市场监管局张志伟、教育局林玉春、卫健委张皓、水利局乔松、林草局鲍艳利、统计局潘福全、文旅体局王金柱、应急管理局倪艳龙、医保局穆洪涛、退役军人事务局董德华、公安局孙晓龙、生态环境局葛锐、税务局徐大勇、自然资源局马芳蕾、气象局陈勇梅、档案史志馆李国峰、综合执法局徐振峰、疾控中心刁作为、消防大队付铭、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孙安然、新城子镇王树杰、统部镇吴婧、新林镇孙扬、五十家子镇杨海龙、大井镇韩伯冰、十二吐乡刘向宇、林西镇张强、张华、刘峥
第六议题:工科局张志伟、住建局孙建国、园区办王志彬、经合中心孙永新、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孙安然、新城子镇王树杰、统部镇吴婧、新林镇孙扬、五十家子镇杨海龙、大井镇韩伯冰、十二吐乡刘向宇、林西镇张强、张华、刘峥
第七议题:农牧局刘建国、市场监管局张志伟、统计局潘福全、税务局徐大勇、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孙安然、新城子镇王树杰、统部镇吴婧、新林镇孙扬、五十家子镇杨海龙、大井镇韩伯冰、十二吐乡刘向宇、林西镇张强、张华、刘峥
第八议题:工科局张志伟、水利局乔松、林草局鲍艳利、文旅体局王金柱、应急管理局倪艳龙、生态环境局葛锐、自然资源局马芳蕾
第九议题:工科局张志伟、自然资源局马芳蕾、税务局徐大勇、经合中心孙永新、国资公司武利、林西镇张强
第十议题:农牧局刘建国、审计局王彦军、水利局乔松、文旅体局王金柱、自然资源局马芳蕾、灌区管护中心孙国利、新城子镇王树杰
第十一议题:纪委监委于凤奎、组织部何郡、审计局王彦军、人社局韩仲民、税务局徐大勇、国资公司武利
第十二议题:组织部何郡、编办宋兆国、人社局韩仲民、教研中心程志刚、第一中学李艳鹏
第十三议题:编办宋兆国、人社局韩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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