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林西县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推广力度“一地一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130535762087333M/2023-0025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发布机构 | 赤峰市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林政办发〔2022〕39号 |
| 成文日期 | 2022年7月29日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30535762087333M/2023-00256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发布机构 | 赤峰市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林政办发〔2022〕39号 |
| 成文日期 |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林政办发〔2022〕39号
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林西县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推广力度“一地一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林西县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一地一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印发
林西县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推广力度“一地一策”工作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我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全面普及,聚焦重点领域,聚焦重点人群,有效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牢固树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本形成和谐健康的语言文化环境。区域、城乡、行业差距明显缩小,语言文字事业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普遍具备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中国优秀语言文化得到更好传承弘扬。
(二)具体指标。2023年,全县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以上;2025年全县普通话普及率达到90%以上。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普及率达到95%以上,农村地区达到85%以上。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工作人员养成自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习惯,人民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水平显著提高。
二、重点措施
(一)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考核机制。建立语言文字工作与经济和社会事业规划、绩效管理及履行教育职责部署、考核、评价、问责相统一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教育局、组织部、发改委,语委其他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二)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监管力度。开展重点领域和公共场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情况专项检查,建立检查结果通报制度。
责任单位:教育局、文旅体局、民政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三)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根据赤峰市督导评估计划,推动以乡镇为重点的区域国家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积极创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社区、示范街。
责任单位:教育局、宣传部、组织部、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5年
(四)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纳入五年普法规划。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列入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全国普通话宣传周和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将重点活动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宣传矩阵。
责任单位:政法委、宣传部、教育局、妇联、语委其他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五)全面夯实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按计划完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校建设。2022年完成公办学校(幼儿园)达标校验收,2024年完成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达标校验收。语言文字达标成为各级各类学校评优选先、幼儿园年检升级的必备条件。
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4年
(六)全面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开展教师普通话水平提升培训,持续扩大教师普通话二级甲等和一级乙等数量,幼儿园教师逐步达到二级甲等水平。2022年起,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准入制度,其中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学段、学科标准。
责任单位: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2年
(七)完善评价机制。逐步推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合格准出制度,适时开展中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综合评价。
责任单位:教育局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八)全面提升各类幼儿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育教育质量。落实《3-6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学前学会普通话”的要求,实施“童语同音”计划,使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学龄前儿童基本能够听懂、会说普通话。
责任单位:教育局、宣传部、人社局、民委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九)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单位、示范学校创建工作。2025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单位和示范学校的比例不少于单位和学校总数的10%。
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语委其他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
(十)提升国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学校、机关、新闻出版、融媒体中心、公共服务等系统相关从业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2022年起,逐步落实公职人员普通话水平合格准入、持证上岗制度。实施开展规范汉字应用能力测试。
责任单位:教育局、组织部、宣传部、团县委、融媒体中心、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加强社会语言文明、安全意识教育。突出强化对互联网等各类新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和管理,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营造开放、和谐、文明的语言环境。及时掌握舆情动态,防范化解由语言文字引发的舆情风险。
责任单位:宣传部、教育局、文旅体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语委其他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十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推进中华经典诵读写活动全覆盖。加强学校经典诗文诵读、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持续开展“家园中国”中华经典诵读传承活动,激发人民群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教育局、宣传部、团县委、融媒体中心、乡村振兴局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三、条件保障
(一)坚持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主导、语委牵头统筹、部门履职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统筹管理,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
(二)语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根据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职责和完成时限,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打造高素质语言文字人才队伍。健全语言文字专业人才引进、培养体系。建立健全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准入退出、能力提升培训、表彰激励制度,吸引更多德才兼备的人才从事语言文字工作。
(四)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对从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予以必要的支持,保障语言文字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五)强化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语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年度计划制定、工作开展落实、年度总结和重大事项逐级报告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
林西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
组长:孙德欣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永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晓东 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于凤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孙爽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贾林林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郭永辉 县人武部政治委员
郭省研 团县委副书记
李然 县妇联副主席
王磊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李羡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春鹤 县发改委副主任
刘春燕 县财政局副局长
兰海燕 县人社局局长
朱明程 县文旅体局局长
张伟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晓娟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蒙奎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孟凡波 县卫健委副主任
张树军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立彦 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苏日塔拉图县民委副主任
孙健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祥军 大营子乡政府乡长
边磊磊 官地镇政府镇长
武利 新城子镇政府镇长
田野 统部镇政府镇长
王志斌 新林镇政府镇长
张波 五十家子镇政府镇长
李志强 大井镇政府镇长
李宇楠 十二吐乡政府乡长
张东辉 林西镇政府镇长
马学利 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志伟 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梁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党工委委员卫东明担任,组员高学武、赵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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