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28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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