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林西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 “放管服” 改革,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 “应进必进”要求,规范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驻管理,破解“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等问题,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机构职能调整、事项办理实际,对《林西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予以修订调整,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单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坚持依法依规、从严控制、动态管理原则,负面清单仅限涉及国家秘密、现场勘验执法、突发应急处置、受场地条件限制等确实不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负面清单之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一站式办理。
1. 新增事项:结合事项属性和业务特点,新增3项不宜进驻事项,主要是现场查处类事项。
2. 修订完善:对负面清单事项名称、实施部门、事项类型进行规范更正,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保持一致。
调整后形成《林西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6版)》(详见附件),原《林西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同时废止。
二、严格落实清单管理要求
(一)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事项必须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进驻、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确因特殊情况暂不能进驻的,须履行书面报批程序,经县政数局审核、县政府同意后方可临时列入负面清单。
(二)规范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建立事项动态评估机制,县政数局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机构改革、事项办理条件变化,定期组织评估,及时更新负面清单。各单位如申请新增、移出负面清单事项,需向县政数局提交书面申请及政策依据,按程序审核更新。
(三)优化非进驻事项办事指引。列入负面清单的事项,主管部门要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公示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办事指南,推行预约办理、帮办代办,畅通线上办理渠道,保障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政数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进驻事项督查,对拒不落实 “应进必进”、人为设置办事壁垒、继续体外循环的单位予以通报,纳入政务服务绩效考核。
三、其他工作要求
1. 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清单在林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同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各单位要组织内部学习,对照清单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做好事项进驻、窗口授权、流程衔接等工作,确保调整落地到位。
3. 附件:林西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6版)
林西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