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司法所 成功化解一起找错坟立错碑引发的纠纷
新林司法所
成功化解一起找错坟立错碑引发的纠纷
纠纷简介:近日,辖区孙女士来到司法所,自述几日前去给爷爷上坟,发现爷爷坟前立了一块碑,碑上刻一女性名字,不知道是谁立的,也不知道是啥时候立的。后循着女性名字的线索,打听到是邻村村民王某两年前给去世二十多年的妻子立的。孙女士说,她打电话给在外地打工的王某联系,说了找错坟立错碑的事情,要求王某返村移除石碑,一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其他费用2000元。孙女士的诉求遭到王某拒绝,王某说那个坟就是他媳妇的坟!
调查取证:受理孙女士的调解申请后,调解人员及时向村民组和村委会通报核实相关情况,村组人员也不能确定坟里埋的到底是谁。工作人员又走访了其他可能知情的村民,都表示不能确定,但大多数人认为应是孙女士爷爷的坟。
调解预案:鉴于该纠纷证据不确定的排他性,工作人员决定从心理博弈入手,寻找调解成功的突破口。
调解背对背:
1、结合孙女士诉求,调解人员首先向其通报了调查了解的相关情况;其次帮助孙女士梳理其诉求的合理合法性,去除封建迷信思想,降低诉求期望值;三是向孙女士详细阐述了如果不能调解成功,其诉讼维权的途径、方式方法和诉讼举证规则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甚至还要刨开坟做DNA鉴定的可能,鉴定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呢!
2、针对王某一口咬定这个坟就是他媳妇坟的偏执,调解人员耐心向其通报了调查了解的相关情况,以及诉讼和做DNA的一些利弊,引导王某放下心中执念,回归理性认知。
调解达成:经释法释规答疑解惑,兼以公序良俗批评教育,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1、王某认可了其找错了坟立错了碑的事实,因其在外地不能返村,王某同意孙女士可以自行把石碑拔除扔掉。2、孙女士自愿放弃了要求王某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其他费用2000元的诉求。
案例启示:纠纷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发展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结合每一起纠纷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纠纷无小事,打早打小大苗头,调解起来,总能收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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