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2026年发展庭院经济“六小” 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 | 11130535762087333M/2026-00351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发布机构 | 赤峰市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林农牧(2026)44号 |
| 成文日期 | 2026年3月5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30535762087333M/2026-00351 |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发布机构 | 赤峰市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林农牧(2026)44号 |
| 成文日期 |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林西县2026年发展庭院经济“六小”
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政策文件
2023年“庭院经济”首度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为了更好地发展“庭院经济”,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人口收入。建设投入少、见效快、简单易行的小种植、小养殖、小买卖、小手工、小电商、小作坊等到户庭院经济“六小”产业项目。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 林西县2026年发展庭院经济“六小”产业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发展庭院经济。建设投入少、见效快、简单易行的小种植、小养殖、小买卖、小手工、小电商、小作坊等到户庭院 经济“六小”产业项目。
(四)资金投入及来源: 项目预算总投资2300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2300万元。
(五)申报单位:林西县农牧局
(六)主管部门:林西县农牧局
(七)实施单位:林西县农牧局
(八)建设地点:林西县9个乡镇
(九)实施期限:2026年1月—2026年12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脱贫户和监测户为主体,政府引导。以享受政策脱贫户和未取消风险监测户筹资筹劳为主,采取政策引导、金融支持、财政奖补等措施,扶持多种类型、适度规模的发展庭院经济“六小”产业项目。
(二)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分类指导。 充分尊重享受政策脱贫户和未取消风险监测户意愿,在充分考虑劳动力和产业技术的基础上,利用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空闲场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
(三)坚持公告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客观公正、阳光操作,各乡镇、村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内扶办发〔2018〕75号)及时主动对到户项目的资金来源、扶持范围、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受益对象等在镇务、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告。
三、扶持重点
结合各乡镇特色主导产业和脱贫人口自身发展能力条件,重点支持以下庭院经济“六小”产业项目:
(一)小种植:发展蔬菜、瓜果、蒙中药材、 食用菌、甜菜、种苗培育等。
(二)小养殖:养殖肉牛、奶牛、驴、马、羊、猪(口)、禽类等,棚圈(平方米)、青贮窖(立方米)。
(三)小手工:加工草编、刺绣、缝纫、剪纸、民族手工艺品等。
(四)小买卖:支持有条件的脱贫人口开设小超市、小卖部、小吃店(摊)、小菜店(摊)等,方便群众购买生活必需品。
(五)小电商:支持具备条件的脱贫人口开展网络销售 和快递业务,帮助周边农户销售农特产品、购买生产生活用品,减少购销中间环节,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增加收入。
(六)小作坊:支持有条件的脱贫人口建立小作坊,进行农产品(面粉、食用油等)、食品(面食、豆腐、粉条、调味品等)食品加工。
不在以上范围的其他小产业,只要有利于脱贫户增加收入,均可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具体由乡镇政府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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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扶持对象、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对象、范围
扶持对象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在册的享受政策脱贫人口和未取消风险监测人口。各乡镇认真梳理帮扶对象,确保帮扶对象精准。对帮扶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发展庭院经济的相关产业,不得用于庭院亮化美化和改善生活条件。
(二)补助标准、发展模式
鼓励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在册的享受政策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投工投劳发展庭院经济“六小”产业到户项目,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 干不补”和“先建后补”、“上限1500元/人”的原则,对农户在方案执行期内新购进并成功发展的进行定额补助,具体养殖规模及补贴标准如下:一只羊400元/人、一头牛 1500元/人、一头驴1500元/人、一匹马1500元/人,一匹骡子1500元/人、一口猪800元/人、一只鸡100元/人、一只鸭100元/人、一只鹅150元/人、一只兔子150元/人、一平方米小菜园460元/人、小商店1500元/人、小手工1500元/人、加工厂1500元/人、收废品站1500元/人。
1.有劳动力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和未取消风险的监测户,投工投劳发展庭院经济“六小”产业项目。
2.无劳动能力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和未取消风险的监测户,以代种代养的方式发展庭院经济“六小”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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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庭院经济发展规模要达到补贴的标准,每口人的补贴标准不超过1500元。
五、绩效目标
(一)经济效益目标
收入增长:通过发展“六小”庭院经济,实现农户的家庭年收入稳步增长,有效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充分利用农村庭院空间及家庭闲置资源,提高土地、水资源等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二)社会效益目标
就业促进: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尤其是妇女和老年人,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凝聚力增强:通过“六小”庭院经济的发展,促进邻里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凝聚力。
六、利益联结机制
(一)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通过利发展庭院经济,可以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包括土地、资金、技术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二)提高农户参与度: 确保农户在庭院经济项目中的收益,从而激发参与热情,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三)增强市场竞争力: “ 农户庭院+种养殖+企业”发展新模式与农户形成紧密合作,共同开拓市场,提高产 品的市场竞争力。
七、组织实施及验收
(一)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在充分尊重脱贫人口产业发展意愿基础上,实施投入少、见效快、简单易行的小种植、小养殖、小买卖、小手工、小电商、小作坊等到户产业项目。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深入村、组、户调查研究,建立2026年发展庭院经济“六小”产业项目农户意愿台账。并依据县《林西县2026年发展庭院经济“六小”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户意愿台账,制定村级庭院经济“六小”产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乡镇汇总后形成乡镇级实施方案,报县农牧局备案。
(二)公示公告。各乡镇、村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内扶办发(2018)75号) 及时对村级方案在村公示栏公告,乡镇方案在乡镇公告。到户庭院经济“六小”产业项目的资金来源、支持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内容在镇务、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告(庭院经济“六小”产业项目农户意愿调查结果要公示,实施方案要公告,实施完成验收后要公告,留存照片等影 像资料)。
(三)组织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全面核查验收。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逐户对项目建设情况验收,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报送核查结果及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两委”验收申请后,及时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开展验收 ,验收结果在乡镇、村公示公告栏进行项目完成公告。
(四)资金拨付。经乡镇人民政府项目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并公告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向农牧局申请拨付资金(附庭院经济“六小”产业项目补助确认单),农牧局将申请资金报县财政局,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要确保产业到户项目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项目实施期间,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要认真指导好各行政村组织实施,帮助帮扶对象发展产业,实现增收目的,算好收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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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精准安排,分类施策。各乡镇要组织各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深入脱贫人口家中摸清资源、技能、资金等产业发展基础要素,在评估上年度已实施项目效益合理性的基础上,做到因户施策。实施的到户产业项目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杜绝简单粗放、大而化之的安排项目。
(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实施项目,项目资金必须验收合格以后才能发放补助资金。规范档案管理,收集项目相关资料,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支持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取得成效。对造假套取补助资金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林西县农牧局
2026年3月5日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