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2025年9月23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迟亚玲主持召开2025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林西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审议《林西县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听取民政系统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审议《林西县落实〈赤峰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讨论稿)》;研究内蒙古圣泉东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吨硅砂新材料项目入园有关事宜;研究林西县明志新能源31.25兆瓦全额自发自用项目新能源资源配置事宜;听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林西县金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水头萤石矿等3处矿权间夹缝区域协议出让事宜;研究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有关事宜;研究林西县11.19兆瓦光伏帮扶电站项目变更事宜。
二、主要内容及依据现纪要如下:
1、审议《林西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生态环境局的汇报。会议指出,美丽乡村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增进群众幸福感与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为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环发〔2025〕27号)精神,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县生态环境局在充分调研并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林西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方面重点内容。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林西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责成县生态环境局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经韩伟鹏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2、审议《林西县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生态环境局的汇报。会议指出,重金属污染防治是各级环保督察的重点关注内容,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生态问题、民生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防范和有效遏制重金属污染,县生态环境局在充分调研并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林西县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确定了总体要求、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任务、完善源头预防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实施6方面重点内容。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林西县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讨论稿)》,责成县生态环境局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经韩伟鹏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3、听取民政系统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的汇报。会议指出,民政工作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开展民政系统殡葬、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公益慈善4个领域专项整治,对于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一是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排查梳理殡葬、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公益慈善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落实台账管理工作机制,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推进举措、牵头领导、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限。由阚海峰副县长牵头,加大对4个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力度,积极推动已排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民政系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廉政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各级各岗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持续释放深查严惩的震慑效应。
4、审议《林西县落实〈赤峰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工科局的汇报。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更好推动《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25号)落细见效,加快培育消费市场主体,扶持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县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工科局在充分调研并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林西县落实〈赤峰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讨论稿)》,明确了扶持批发企业发展;扶持零售企业发展;扶持商贸市场主体升规入统;扶持物流企业发展;扶持企业降低物流成本,鼓励拓展集装箱铁海联运;扶持电商选品中心项目及相关事宜7方面重点任务。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林西县落实〈赤峰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讨论稿)》,责成县工科局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经吕志伟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5、研究内蒙古圣泉东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吨硅砂新材料项目入园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园区办的汇报。会议指出,内蒙古圣泉东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我县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其实施的年产500万吨硅砂新材料项目对于我县打造国内领先的硅砂新材料生产基地,填补区域高端硅砂产业链空白具有重要意义。为积极推动该项目进入林西工业园区新兴建材区,确保项目早日投产达效,拟由县园区办、国资公司等部门与圣泉东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原材料供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事宜,并就政企双方具体权利与义务、工作目标与要求、约束条件等进行明确。上述事宜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合法性审查,分管副县长已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通过。
会议决定,一是由吕志伟副县长牵头,园区办具体负责,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与内蒙古圣泉东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入园协议》签订相关工作。二是县水利局、灌区管护中心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推动《东台子水库清淤方案》尽快获批,保障河砂供应稳定。三是县国资公司要依法依规履行出让程序,在清淤河砂一次性购买量、年内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清淤河砂使用地点及用途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国有资金资产流失。四是将此议题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6、研究林西县明志新能源31.25兆瓦全额自发自用项目新能源资源配置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的汇报。会议指出,内蒙古志亿金属有限公司含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是我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由于项目对电价依赖度高,为降低主营业务用电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内蒙古志亿金属有限公司与宏基新能源公司组成的合资公司林西明志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申报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并按企业新增负荷的新能源装机需求配置31.25兆瓦风电资源。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区南,十二吐乡及南门外林场辖区内,计划安装5台6.25兆瓦风电机组,配建9兆瓦时电化学储能,计划总投资1.3亿元,为内蒙古志亿金属有限公司新增负荷解决53%左右绿电替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未向电网企业报装的用电项目,可在自有建设用地或周边符合新能源建设要求地块,建设全额自发自用分散式风电项目,为企业新增用电负荷实现部分绿电替代”的要求,内蒙古志亿金属有限公司含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未在电网公司进行用电报装,符合申请实施全额自发自用项目要求。
会议决定,一是由发改委牵头,围绕内蒙古志亿金属有限公司含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制定建设进度、贡献产值、带动就业等方面约束性措施,确保资源投入真正见到效益,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县发改委要统筹好全县新能源资源及企业需求,提前谋划、科学研判,为未来新能源项目入驻及其他企业自发自用新能源需求预留空间。三是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7、听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局的汇报。会议指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于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聚焦人民群众期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保障力度、强化内涵发展、规范教育管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依然存在责任与压力传导逐级递减、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等现实问题,需要持续用力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决定,一是由阚海峰副县长牵头,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指标,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关于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通过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引导教师轮岗交流等方式,着力解决好结构性失衡问题,确保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压实各学校责任,多措并举解决好城区部分学校图书比例和册数不达标问题。组织部要将各学校保障校园图书工作情况作为年末考核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的参考依据。
8、研究林西县金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水头萤石矿等3处矿权间夹缝区域协议出让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的汇报。会议指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584号)、《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的通知》(赤自然资字〔2024〕8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512号)等文件提出的“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相邻矿业权(同一采矿权人或100%控股的子母公司矿业权)之间垂直直线距离不超过350米的夹缝区域,小于一个基本单位区块且不宜单独设置矿业权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矿业权”要求,经县自然资源局查询及各部门核实,拟对不存在生态保护红线、文物保护单位、国防工程、城镇开发边界等限制和禁止类因素,且出让收益已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的金源矿业水头萤石矿和旱泡子萤石矿间夹缝区域、天成矿业白音额勒布银铅锌矿两采区间夹缝区域、海岸矿业下账房黑山嘴银锡矿和克什克腾旗王家大院铜多金属矿勘探间夹缝区域3处夹缝区域资源进行协议出让。上述事宜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分管副县长已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通过。
会议决定,一是由吕志伟副县长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制定出让方案,明确夹缝区域资源的具体范围、出让年限、资源价款等关键要素,确保出让工作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二是将此议题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9、研究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的汇报。会议指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3〕85号)等文件要求:县城、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我县现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执行《关于林西县城区污水价格的批复》(赤发改费字〔2009〕954号),居民用水为0.5元/吨、非居民用水为0.8元/吨,低于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收费标准。经县发改委、住建局对林西县益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价格成本监审(2022年—2024年),益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年污水处理价格平均单位价格为2.11元/吨。为落实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居民承受能力,拟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至国家政策要求的最低标准,即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污水处理费按实际用水量计征,由供水企业代收,全额上缴地方国库。
会议决定,一是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协同推进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的政策阐释与宣传引导工作,全方位宣传价格调整的政策依据、核心目标、重要意义以及具体执行标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争取广大居民与企业的理解支持。二是住建局、自来水公司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污水处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切实提升污水处理质效。三是将此议题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10、研究林西县11.19兆瓦光伏帮扶电站项目变更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国资公司的汇报。会议指出,林西县11.19兆瓦光伏帮扶电站项目中标价3043.86万元,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建设。在项目建设中,因实际建设情况和项目设计有所调整,故拟对项目投资额进行变更,计划变更13项,其中,变更增加8项,增加金额约397.81万元;变更减少5项,减少金额约124.19万元,合计增加金额约273.62万元。该项目变更已由国资公司组织财政、审计、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变更论证,分管副县长已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通过。
会议决定,一是由吕志伟副县长牵头,国资公司具体负责,严格按照《林西县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好变更程序。二是由鲍久海副县长牵头,密切关注林西县11.19兆瓦光伏帮扶电站项目资金结余情况,及时将结余资金纳入2025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使用计划之中统筹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