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2025年6月20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迟亚玲主持召开2025年第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三位一体”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解读《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审议《林西县“六大区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审议《林西县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京蒙及中化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及《林西县2021—2024年衔接、京蒙帮扶结余资金使用计划》;传达学习自然资源部《关于严查严防严管个人买地建房的通知》及《赤峰市严查严防严管个人买地建房专项整治方案》精神,部署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有关事宜;研究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土地供应、规划调整、商业地块验收事宜;研究林西县恒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2.5兆瓦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资源配置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2.5兆瓦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资源配置事宜;听取东台子水库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林西县乡村医生诊所退出方案;研究增加城区内生态环境治理地块养护费事宜。
二、主要内容及依据现纪要如下:
1、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的汇报。会议指出,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管党治党的长期任务和永恒课题。《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全面系统阐明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路径方法,为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各位副县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的汇报。会议指出,最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与时俱进地完善了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围绕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细,明确了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4方面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条例》《通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教育培训,引导本地区、本领域干部职工逐条逐项学习《条例》《通知》精神,准确理解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举措,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并严格按要求落细落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腾出更多财力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
3、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三位一体”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解读《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汇报。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意见》围绕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提出了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充分发挥战略规划引领作用、完善政府投资计划编制等11项具体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三位一体”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包括在区本级等5个盟市开展“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试点工作、在赤峰市等5个盟市开展“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工作等5方面重点任务。《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围绕落实《林西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办法》,明确了审批流程、注意事项及前期费用使用要求,对于审核项目是否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杜绝无预算实施和先建后批行为;确保项目及时进入评审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从投资计划下达到拨付资金的闭环管理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一是县财政局要明确项目必须要履行的共性前期手续所需费用标准,并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时进行提醒,项目前期费超过财政局明确标准的,要履行“一事一议”程序,提交前期费用申请报告,经分管副县长把关签字后,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二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不断强化“无预算、不支出”的意识,在202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无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因特殊需要确需增加的,相关乡镇街道及部门必须提供充足理由依据,并按照“一事一议”要求,严格按规定报县人大履行审查程序。三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积极适应零基预算改革要求,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领域2026年所需预算,并提前与县财政局沟通对接。财政局要尽早启动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做好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对于使用500万元以上县本级资金的项目,由相关乡镇街道及部门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程序,经请示分管副县长同意,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使用。
4、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
会议听取了县生态环境局的汇报。会议指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及监督管理、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督办、保障机制等8章50项具体内容,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对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一是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牧、林草等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规定》精神,围绕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积极配合开展好线索梳理、案件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提起诉讼、监督修复等工作。要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二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办理流程》抓好案件接收、研判分析、实地核查、报告起草及报送等各环节。要认真梳理此前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及“12345”热线群众反映事项,及时预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对于个性问题要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对于共性问题要制定方案、系统解决。要高度关注并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垃圾、噪声、油烟、异味污染等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5、审议《林西县“六大区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方案(试行)》
会议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的汇报。会议指出,“六大区域”是我县发展的重点区域,统筹发展与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压实“六大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属地与行业部门各负其责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各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晰、权责明确、各负其责,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研究制定《林西县“六大区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方案(试行)》。
会议原则通过《林西县“六大区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方案(试行)》,责成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张云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6、审议《林西县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京蒙及中化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及《林西县2021—2024年衔接、京蒙帮扶结余资金使用计划》
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的汇报。会议指出,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全口径)到位24064万元,计划实施项目42个;京蒙协作资金到位7020万元,计划实施项目11个;中化资金到位1800万元,计划实施项目9个。2021—2024年,上三级衔接资金累计结余2045.8万元,计划分配给20个项目;京蒙帮扶资金累计结余917.5万元,计划分配给16个项目。
会议原则通过《林西县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京蒙及中化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及《林西县2021—2024年衔接、京蒙帮扶结余资金使用计划》,责成县农牧局按照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经鲍久海副县长审核把关后印发执行。
7、传达学习自然资源部《关于严查严防严管个人买地建房的通知》和《赤峰市严查严防严管个人买地建房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研究部署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的汇报。会议指出,自然资源部《关于严查严防严管个人买地建房的通知》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个人买地建别墅、建私家庄园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出了明确管控要求,严禁个人买地建别墅、私家豪华庄园;落实“两个不允许”要求,严守农村用地建房法律政策底线红线;严格落实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新增问题3方面具体要求。《赤峰市严查严防严管个人买地建房专项整治方案》围绕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细落实,明确了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整治范围、工作步骤、整治政策和具体工作要求。经市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实地督导核查,我县2018至2024年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图斑问题共27个,现已完成整改问题5个,未完成整改22个,已逐个问题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会议强调,一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重视程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常态化抓好个人购地违规违法建房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对于新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早制止、早查处、早整改,把工作做细做实,牢牢守住土地管理政策红线。二是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22个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图斑问题,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对于图斑编号2564号(责任单位为县交通局)及图斑编号150424_142(责任单位为林西镇)两个问题,分别由张云副县长、吕志伟副县长牵头,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化解措施,一事一议研究推动解决。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沟通、督促和指导,对于责任单位重视不够、整改进度缓慢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8、研究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土地供应、规划调整、商业地块验收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的汇报。会议指出,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为我县2017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按照双方签订的《林西县产业园综合体项目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及项目开发商广原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规划方案,项目计划出让土地124亩,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北侧地块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53亩,南侧地块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71亩。2018年1月,广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竞价取得了108.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15.4亩住宅用地因铁路未迁移,暂未完成供应。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项目修建性详规于2018年5月经县规委会审议通过,方案按照整体规划,以分期建设的形式,对124亩地进行了整体设计,规划北侧为商业综合体,南侧为住宅小区。目前,商业地块内原规划的3号楼酒店式公寓未进行建设,住宅地块内13—18号楼因铁路未迁移无法供应土地而未进行建设。
会上逐一征求各位副县长、各相关部门及城南街道意见建议并进行举手表决,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召开规委会,按照“将红星美凯龙现有用地范围南侧、铁路线北侧之间的9.6亩土地征拆后的现状建设用地,按照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挂牌出让,将小区东侧道路收回5.8亩,收回后调整地块控规,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后,进行挂牌”的方案对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项目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并聘请专业评估公司对上述两宗共15.4亩土地进行评估,以评估之日的市场价正常出让。
9、研究林西县恒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2.5兆瓦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资源配置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的汇报。会议指出,林西县恒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锌锫砂、锌冶炼项目为我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由于项目对电价依赖度高,为降低主营业务用电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恒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申请由其全资子公司林西县恒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对新增用电负荷进行部分绿电替代。项目选址位于林西县工业园区南,计划安装2台6.25兆瓦风电机组,配建5兆瓦时电化学储能,总投资6000万元,为恒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增负荷解决50%左右绿电替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未向电网企业报装的用电项目,可在自有建设用地或周边符合新能源建设要求地块,建设全额自发自用分散式风电项目,为企业新增用电负荷实现部分绿电替代”的要求,林西县恒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锌锫砂、锌冶炼项目未在电网公司进行用电报装,符合申请实施全额自发自用项目政策要求。
会议决定,一是由发改委牵头,围绕恒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锌锫砂、锌冶炼项目制定建设进度、贡献产值、带动就业等方面约束性措施,确保资源投入真正见到效益,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科学、合理、高效利用国有资源资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源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涉及国有资源资产配置使用相关事宜,必须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程序。三是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10、听取东台子水库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灌区管护中心的汇报。会议指出,东台子水库是“十三五”期间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和自治区1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我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在防洪减灾、农业灌溉、工业用水、文旅产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会议决定,一是由鲍久海副县长牵头,县灌区管护中心具体负责,统筹抓好工程建设进度、资金管控、竣工验收等工作,并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好当前淹没区征地补偿及移民验收、成立运营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面临的现实问题,需要提交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决策或向上级部门对接的事项,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沟通汇报,确保工程顺利建成投用。二是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11、审议《林西县乡村医生诊所退出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卫健委的汇报。会议指出,为规范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行为,加强依法执业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林西县乡村医生诊所退出方案》。《方案》共包括背景和政策延续、退出政策措施、依法执业管理、组织实施4方面主要内容。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林西县乡村医生诊所退出方案》,责成县卫健委按照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李宇楠副县长审核把关后印发执行。
12、研究增加城区内生态环境治理地块养护费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的汇报。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生态环境面貌,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成效,2024年9月,县林草局、住建局将2020以来实施的20处生态环境治理地块交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养护管理。经聘请三方对养护面积及标准测算,每年需养护费151.804285万元,目前尚无资金来源。
会议决定,由韩伟鹏副县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省道S204线林西至双井店补充工程、S204与G303线互通工程两处地块养护标准,待确定标准后认真核算所需养护费金额并纳入2026年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