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林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赤峰市水资源整合一期项目》涉及林西县资产盘活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03 10:55 来源:​林西县人民政府

一、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561号及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文件,《赤峰市水资源整合一期项目》推动低效资产转型,推进存量资产的充分利用,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政策依据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

《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

《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C2004J53号);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三、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赤峰市水资源整合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背景

我国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盘活资产过程中看可采取多种方式,有效盘活不同类型存量资产。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指导有关方面,根据资产实际情况,对具备盘活存量结合有条件的项目要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引导做好回收资金使用。

目前,林西县2家公司持有的存量资产规模较大,但设备不能满足逐步提高的工艺水平,城镇供水管网不能满足逐年增长的用水需求,设备的老化、维修成本的增加,矛盾越来越突出;人饮工程建设以来,后续管理得不到有效利用,维修慢、维修难越来越明显。盘活后对城镇用水基础设施进行改建、扩建,可解决供水不足的问题,扩大供水区域,提高供水的安全可靠性。

(三)项目转让主体

林西县自来水总公司、林西金源水务有限公司 

(四)项目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本项目,主要达到如下几点目标:

1.通过资产及经营权转让的市场化方式,引进专业化公司,将旗县自来水、污水、人饮工程由市级专业公司统一管理,做到更专业。

2.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财政收入,减轻政府债务压力。

3.进一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通过资产整合,降低政府支出成本。通过将旗县自来水、污水、人饮工程作业市场化,政府部门从资金投入方转变为监管方,可通过设置考核指标、定期绩效考核等方式,最大程度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推行统一供水体系整合治理,切实解用水问题,逐步实现供水体系一体化、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打造更高质量、更优供水体系的新城市面貌。

(五)项目内容

1.林西县自来水总公司资产

建筑物:建设房屋建筑物15座,总建筑建筑面积7290.41㎡;构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136.95m;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2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5眼;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000m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4145.75㎡;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6间;供水管道工程1项;厂区建设工程1项;锅炉房1座;化验室1座;泥木间1座;办公用房1座;门卫1座;清水池1座;井房10座;泵房1座;厂区工程1项。管道和沟槽:铺设输配设备48000m;给水管1890m。购置设备:购置机械设备249台套;购置电子设备96台套。生物性资产:种植云杉50株。

维修DN400-500PE供水管道8000米。

2.林西金源水务有限公司

建构筑物:铺设污水管道39932.93m;土建工程10842.35㎡;电缆沟1项。管道和沟槽:铺设管道28394.53m。机械设备:购置机械设备13386台套。

2000-2021年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建设机电井473眼;井房473座;建设蓄水池304座;建设水源井1350m;排气阀井12座;检修阀井17座;建设钢筋铅丝石笼215m³;铺设主管道2790704m;线路1408m;购置设备40台套;

(六)资产权属说明

上述资产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及沟槽、机器设备等资产产权清晰,经旗政府审批后,具有相应的资产处置权,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七)资产评估情况

2023年2月,赤峰市林西县财政局委托内蒙古仁达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拟转让资产进行评估。依据内蒙古仁达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赤峰市水资源整合一期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内仁资评报字【2023】第0058号);《赤峰市水资源整合一期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内仁资评报字【2023】第0059号);《赤峰市水资源整合一期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内仁资评报字【2023】第0060号),确认资产价值,该评估价值即为本项目的转让底价。

(八)项目地点

林西县

(九)运营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通过受让林西县的自来水、污水、人饮资产,以取得相应收入作为日常运营及银行贷款的还款来源。

运营要求上,资产受让方需保障项目公共服务产品达到以下标准:

1.由专人管理队伍,按实际要求,配备满足工作需求的职工人数。

2.自来水物理指标、化学指标、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后进行销售。

3.电气设备、管材均选用节能型设备,力求做到用电与电力系统合理匹配,从而降低能耗。

4.加强设备综合管理,对水、电等原料的使用,严格计量,提高设备运营效率。

5.维修时限:管径DN100以内,24小时内恢复供水,管径DN100至DN200以内,48小时内恢复供水,DN200以上及涉及混凝土开挖施工难度较大的维修项目,在5天内恢复供水。

6.实行企业化运行管理模式,建立工资薪酬分配机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证供水,自行承担各种税费。

7.建立健全供水管理制度、应急管理预案。根据饮水安全项目管理需要,制定《生活用水污染报告制度》《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制度》等。

8.摸清底子,对供水范围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摸清用水户情况,根据不同的用水性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供水正常进行和收费,保证供水双方权益。

9.严格财务管理,按《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积极配合财税等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10.收费标准公示:水费标准、维修、安装工时费、材料费收费标准,要进行收费公示,禁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11.污水处理完成公司“安全运行、达标运行、经济运行”的运行方针,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考核的主要指标:必须处理成本、总量、质量、设备完好率、能源消耗安全生产指标进行考核。

12.污水处理系统的记录与统计。记录必须及时、正确、完整、清晰、实事求是地反映运行情况。

(十)绩效考核标准

项目实施后,受让方需负责项目范围的运营。按照相应国家政策,加强对受让方供水体系作业的监督考核考评,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作业方的人员配备、自来水及供应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四、职工安置方案

本项目收购林西县自来水总公司、林西金源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涉及所有职工按照国有企业改革方案设置新岗位,原所有职工工按岗位同等,待遇不变原则进行安置。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分流,不愿意到新公司上班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安置,确保不因资产的收购造成人员失业。

五、项目实施可行性

(一)政策可行性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指出“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可见,有效盘活政府存量资产是当前政策大力支持的方向。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当前采用PPP、特许经营等模式推进水利建设业务的项目比比皆是,城乡供水业务推向市场成为大势所趋。由此,可见城乡供水业务属于需求长期稳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具有很好的经营性。

根据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还存在部分资产统筹不够、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目前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仍存在使用效益不高的情况,本项目的实施,通过对城乡供水资产的转让,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使用权交由企业,可有效盘活资产的使用效益,加上资产收益权带来的对价,可充分缓解当前政府的压力。

因此,综合当前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文件来看,积极推动政府盘活相关领域存量资产,探索通过产权交易等方式完成经营权的转让完全符合政策要求。

(二)经济可行性

目前,林西县供水运作模式的弊端也逐步显现,如存在维修成本无法计量,管网建设吃力,工程进度缓慢等问题。项目通过资产转让方式将林西县、巴林左旗、敖汉旗资产进行提级管理,通过专业机构运营,可有效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节约各项维修改造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对所有资产进行整合,后续逐步提升改造可以满足逐年增加的用水需求,相较传统的政府负责模式,该项目整合经营后以更少或同样的费用完成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运维工作,达到政府少花钱、企业多挣钱的效果,因此项目经济可行。

六、实施流程

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2019年)、《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9年)、《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126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205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561号)的规定进行实施。

(一)政策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相关要求如下:

1.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二是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三是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2.重点区域:一是推动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地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合理支持新项目建设。三是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及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鼓励相关地区率先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重点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对参与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选择适合的存量资产,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561号)文件:

(1)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工作。

(2)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精准有力抓好项目实施。

(3)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有效盘活不同类型存量资产。

(4)推动落实盘活条件,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5)加快回收资金使用,有力支持新项目建设。

(6)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动存量资产盘活。

(7)开展试点示范,发挥典型案例引导带动作用。

(8)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激励,充分调动参与积极性。

(二)操作流程

根据上述政策文件要求,项目实施的具体流程为:

评估。财政局授权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

纳入台账。将本项目纳入省级(含)以上发改委盘活存量资产台账。

资料准备。资产转让方提供资产清单、资产权属证明、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转让申请文件及实施方案。

审批。资产转让方将上述材料整体报到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报到政府审批,取得政府对本项目同意转让的批复文件。

转让。财政局牵头,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转让,满足条件的,可采取协议转让。

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开展经营工作。受让方取得资产后,保证项目的正常经营。

七、国有企业参与可行性分析

(一)政策支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从政策上看,地方国有企业可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照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因此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以依法作为项目的受让人。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C2015J63号)要求:

主要通过划拨现有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组建,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主要目标,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或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改组设立,以服务国家战略、提升产业竟争力为主要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一企-策”原则,明确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依法落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因此,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通过整合相关商业类国有企业组建,也可以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改组设立,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满足上述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以作为本项目受让方。

(三)其他要求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因此,受让的国有企业出资人应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否则存在政企不分,国有企业职责不清的风险。国有企业未真正市场化运作,一旦举债,还存在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此外,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15号),“加强融资平台公司新增融资管理。银行保险机构向地方政府相关客户提供融资前应查询财政部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及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根据查询结果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不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客户,银行保险机构应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政策要求,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审慎授信,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承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客户,银行保险机构还应遵守以下要求:一是不得新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性质的融资。二是不得为其参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除此以外对确因经营需要且符合项目融资要求的,必须由客户报本级人民政府书面审核确认。即拟受让国有企业不得涉及政府隐性债务,否则无法取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综上分析,争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通过进场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作为受让方,盘活本项目。

八、风险分析

项目的实施,主要规避形成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债的资金,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资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结合上述隐性债务的定义:

一是本项目政府进行资产转让,所取得的资金为资产对价,不需要政府进行偿还,不属于政府举借的债务资金,不属于政府隐性债务;

二是若承接主体为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于其采用市场化运作,融资也是基于资产本身的收益进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自身具备偿还相应贷款的能力,不会增加政府额外支出责任。

三是一些地方正面临着较大的隐性债务风险,在财政不可持续、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盘活存量资产带来的资金增量,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地方资金压力,有助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换言之,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下,盘活存量资产是当前解决新建项目投资资金不足的一个有效途径。

因此,项目的实施不会新增政府债务,不存在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九、社会评价

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既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也是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的必然要求。医院资产有效盘活后,也可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增强财政统筹能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利用购入方式“盘活资产”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扩大投资的资金来源问题。另一方面,盘活存量资产带来的资金增量,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政府资金压力,推动财政增收,有助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把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建设,形成新的有效投资,实现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更重要的是盘活存量资产的过程,有助于释放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提升资产吸引力。切实保障公共利益,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促进全旗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社会效益

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盘活闲置资产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进一步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推动闲置低效资产转型,依法依规合理调整功能用途。优化存量资产配置,整合闲置低效使用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运作机制,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促进全旗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经济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符合承贷主体的经营范围和发展规划,承贷主体通过收购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机构,扩大自身规模,集中优势资源通过资本市场有效组合配置国有资本,以国有资本为纽带,极大地落实国有企业独立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势必助力国有资本在发展中实现资本效益的进一步释放。同时,通过对项目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提高国有资本的流动性,提高经济效益,重塑科学合理的行业结构,培育当地相关产业竞争力,引导产业创新。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

十、结论

盘活闲置资产项目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进一步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推动闲置低效资产转型,依法依规合理调整功能用途。优化存量资产配置,整合低效使用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着力构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效益优化、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运作机制,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促进全旗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赤峰市产业政策的要求,是对旗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保障。项目投资风险较低,本项目投资估算合理,资金来源渠道明确,所处地块场地平整,周边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规划完善,运营条件良好。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且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社会适应性良好,风险较小。

相关文件:

林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赤峰市水资源整合一期项目》涉及林西县资产盘活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