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林西县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林西县盘活利用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27 10:05 来源:​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加快推进林西县工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园区提档升级和绿色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背景及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探索绿色引领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努力将工业园区打造成为经济发展与绿色生态深度融合、协调发展的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践行。发挥园区管委会在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优化工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机制创新,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在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加大绿色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断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严格标准,创新驱动。严格执行工业能耗、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促进工业企业由传统制造向绿色制造转型升级,实现清洁、高效、低碳、循环运营发展,不断提升绿色制造能力和水平。

改造存量,优化增量。加快现有企业绿色改造升级,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积极引导新入驻企业以绿色发展为引领,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强化绿色设计,加快开发绿色产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发挥重点企业试点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着力解决企业在资源、环境、能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园区环境质量、能耗指标达到有关规定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有关控制要求。

三、工作目标

(一)绿色园区创建工作。2021年底,编制完成《林西县工业园区绿色园区创建工作方案》。2022年,全面启动绿色园区创建工作,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智能化管理项目开工建设。2023年,林西县工业园区达到自治区级绿色园区创建标准。2024年,绿色园区取得阶段性成果,林西县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升。2025年,林西县工业园区达到国家级绿色园区创建标准。

(二)绿色工厂创建工作。2021年底,编制完成《“一企一案”绿色工厂创建方案》。2022年,11家入园规模以上企业及食品加工企业全部启动绿色工厂创建工作。2023年,新增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标准的企业2家,新增达到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创建标准企业6家。2024年,新入园企业需按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标准启动建设,新增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标准企业3家,入园食品加工企业全部达到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创建标准。2025年,入园化工企业全部达到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创建标准。

四、工作举措

(一)绿色园区创建工作

1.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现节能、降耗、减排

全面加强能耗管控。认真做好企业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能耗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两高”企业进驻园区;强化园区企业用能管理,按照“一企一策”建立用能清单,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园区企业能耗进行评估,帮助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启动建设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实行园区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推动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促进企业提升能耗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发改委、工科局)

加快推进节能技改。鼓励园区企业加快应用先进节能低碳技术装备,重点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和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富邦铜业、大井子锡业、富强金属和天一矿业等企业节能技改项目,力促2022年开工建设、2023年基本完工、2025年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工科局、园区管委会)

提高清洁能源覆盖率。统筹做好企业用电需求保障服务,发挥园区企业组团优势,积极与光电、风电企业对接,力争2022年实现蒙东电网交易中心直接购电,不断提高新能源供电比重。积极创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示范园区,鼓励发展分散式光伏发电、点状风力发电,实现新能源自发自用。到2025年园区企业10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发改委、供电公司)

2.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展低碳循环经济

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地下水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除食品加工企业外园区内其他企业生产全部使用再生水;持续完善园区中水、软化水、污水管网建设,有效满足入驻企业需求。做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鼓励企业进行水系统改造,采取蒸汽冷凝水回收再利用、雨水收集利用等技术方法减少用水消耗,实现水资源梯级利用和废水“零排放”。(责任单位:水利局、园区管委会、国资公司)

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进一步细化入园企业供地标准,严格控制企业供地规模。坚持分类处置、依法处置原则,全力推进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力度,采用多种方式收回闲置土地,努力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利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园区管委会、工科局)

做好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积极推动富强金属和恒富金属实施扩能改造项目;力促金易来砷业年处理6万吨含砷危废项目建成投产,进一步提高冶炼企业的烟尘、废渣的回收利用效率;加快推进顺程公司年产120万吨活性建筑材料项目建设,利用冶炼废渣生产新型建材产品。立足园区冶炼烟尘、烟道灰、废渣等资源,积极引进稀贵金属回收、铜渣冶炼还原、余热发电等企业,大力发展“三废”及工业副产品的综合循环利用产业。(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工科局、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3.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补齐绿色园区创建短板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新建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全部推行绿色建筑。加快推进热源厂及供热(供汽)管线项目建设,2022年冶金化工区实现集中供热(供汽)。适时启动工业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满足园区企业排污需求。(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发改委)

提升园区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协调公交运营企业增设工业园区站点。启动建设冶金化工区消防站、事故水池、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提升园区安全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财政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

4.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引领工业转型升级

持续推动传统工业补链延链。依托富邦铜业、大井子锡业等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积极引进铜、锡、铅等有色金属深加工项目,构建有色金属开采、冶炼、精深加工一体化产业体系,提高产品附加值;依托金易来砷业的处理技术和生产资质,加快推进高纯砷生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在高纯材料生产领域实现破题;依托硫酸、萤石资源和现有氢氟酸产能,积极与氟化工领军企业对接,大力发展高纯度氢氟酸和含氟精细化学品,力促氟化工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依托硅砂、硅石等资源,积极引进采选、深加工企业,发展硅微粉、超高纯石英砂、光伏玻璃、有机硅等系列产品,打造工业经济新的战略支撑和增长极。(责任单位: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工科局、园区管委会、国资公司)

持续推动农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围绕道地药材生产优势,积极引进中药材生产加工项目,打造中药材生产加工流通基地;围绕食用菌等优质农产品,引进集精深加工、仓储物流于一体的全产业链项目;围绕北京首农集团肉牛屠宰加工项目,加快推进肉食品深加工等项目,延伸肉牛产业链条;围绕甜菜全产业链建设,加大科技创新,扩大产业规模,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农牧局、园区管委会)

持续推动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围绕内蒙古久日、嘉孚化工等精细化工企业,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环境污染小的配套产业,着力打造精细化工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工科局、园区管委会)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打造“高颜值”绿色园区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严把园区企业“准入关”,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园区。重点做好日常环境监测,引导企业加大环保设备和技术升级投入,着力降低废气、废水、废渣排放对周边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园区管委会、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全面提升园区绿化水平。启动实施道路两侧防护绿地、重点区域绿地和企业内部附属绿地建设工程,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园区绿化2500亩,打造“三轴”“四区”“多节点”绿化景观系统。(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林草局)

6.加强园区运行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注重园区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科学编制园区发展规划,以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园区企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依托全市“智慧园区”服务平台,启动“智慧园区”建设,以信息化应用提高园区安全水平、环保水平和绿色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财政局)

(二)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1.明确绿色工厂创建要求。按照“一企一策”要求,2021年12月完成企业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方案编制。2022年,全面启动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对照绿色工厂评价一级、二级指标,重点抓好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等6方面工作。2023年起,每年组织开展绿色工厂创建的申报、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发改委、工科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园区管委会)

2.打造绿色工厂示范样板。坚持“分行业推进、示范带动”原则,按照“先规上后规下、先农畜产品后冶金化工、先精细化工后其他化工、新建与传统齐头并进”的思路,2022年,园区限上企业启动绿色工厂创建工程,通过重点企业示范带动,探索符合林西实际的绿色工厂创建路径。根据农畜产品加工、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特点,分行业细化绿色工厂创建措施,重点突出环保、节能领域,从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方面系统推进,每个行业打造2-3家绿色工厂创建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工科局、园区管委会)

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力做好自治区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研究制定创建绿色工厂以奖代补政策,对取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同时在融资、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2024年,出台林西县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建设标准,新入园企业严格按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标准进行建设。(责任单位:工科局、财政局)

4.强化企业日常监管。企业创建绿色工厂过程中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和力度,在能源利用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在资源利用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达不到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的企业,予以处罚,限期整改;对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拒不整改的企业,予以清退、关停。(责任单位:发改委、工科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扶持政策。认真贯彻关于扶持工业绿色发展的各项措施,积极争取各级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科技等专项资金,采取政府支持一块、企业自筹一块、社会融资一块的方式,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提高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率,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三) 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管理、节能评估审查、清洁生产审核等领域行业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频次,严肃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引导企业按照各行业标准要求,压实企业绿色发展的主体责任。

(四)加强对外交流。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绿色制造技术和管理理念,鼓励企业加强与先进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绿色发展专题研究,促进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展示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创建成果,引导企业践行绿色创新理念,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林西县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迟亚玲   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孟庆辉   县政府副县长、工科局局长 

成员:孙永新   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于凤泳   县园区管委会主任

刘国军   县发改委主任

孙志民   县财政局局长

潘俊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武显民   县水利局局长

张皓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红辉   县农牧局局长

宋兆国   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主任

穆平心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局长

吴晓明   县工科局副局长

廉贺祥   县交通局副局长

赵景军   县林草局副局长

魏长青   县国资公司董事长

王晓东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孟庆辉兼任,副主任由于凤泳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措施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事项。 

林西县盘活利用工业企业低效用地

和闲置土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适应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常态,盘活存量、提升效率,按照《土地管理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及自治区、赤峰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用地观念,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为目标,因地制宜、规划统筹、循序渐进、依法合规的逐步盘活利用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资源,有效解决新增建设用地不断收紧和用地需求不断增加的突出问题,提升土地承载力,为项目落地、企业扩产、产业转型留足空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处置。以促进土地的重新利用和提升效益为主要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根据闲置土地、厂房的宗地特性、产生原因及产业发展要求,分类制定多种处置手段,确保方式方法从实际出发、符合行业发展特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面促进用地强度和效益双提升。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原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积极性,确保土地资产保值增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使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利用成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依法合规,保障权益。充分调查摸清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现状,准确把握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及盘活利用政策,正确处理盘活利用过程中的经济、法律关系,切实保障土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工业园区内企业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基本完成,闲置土地实现回收再利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四、认定标准

(一)工业企业低效用地

1. 工业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投资强度、建筑系数等不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均为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地区分类按六类执行。

2.企业属于夕阳行业、污染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及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产业用地;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产业用地。

(二)工业企业闲置土地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三)企业未供即用土地

凡是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工建设的企业用地。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15日)。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对园区范围内企业进行调查核实,详细掌握企业信息、批复或备案文件、用地、厂房建设、建筑面积、固定资产投资、经营现状等情况,并于12月15日前报盘活利用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核查认定阶段(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31日)。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在调查摸底结果的基础上对符合“低效土地”和“闲置土地”情形之一的企业进行认定,并建立低效用地台账和闲置土地台账。

3.分类处置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按照“一企一策”,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制定低效用地企业盘活实施方案,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闲置土地收回再利用实施方案,并依法合规开展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工业企业低效用地

1.鼓励转型升级。引导土地使用权人通过技术创新、产品改良、产学研合作等方式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在2022年4月底前企业确定转型升级方案,2022年12月底前,企业启动实施技改项目或转型升级项目。对无转型升级意愿的企业或者2023年1月底前没有实施项目的企业,依法依规限期关停、退出。

2.鼓励资产重组。引导土地使用权人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方式实施重组,在2022年4月底前企业确定重组工作方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或即将完成企业资产重组工作。对无重组意愿的企业或者2023年1月底前资产重组没有实质性进展的企业,依法依规限期关停、退出。

3.鼓励二次招商。对停产停业2年以上,不具备偿债能力,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引导企业按照园区产业进驻要求开展自主招商,盘活现有厂房和土地。在2022年12月底前,没有通过自主招商盘活的企业,将采取市场化、法治化等综合措施推动企业尽快退出园区或转让资产,实现土地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工业企业闲置土地

1.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自然资源局经县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2.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自然资源局经县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撤销原土地批准文件,终止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应优先用于招商引资项目;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三)企业未供即用土地

对未供即用企业,责令限期摘牌,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不摘牌的企业,依法依规没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交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盘活利用工业企业低效用地

和闲置土地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和工业经济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自然资源局、园区管委会、工信和科技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摸清底数,确保处置结果依法合规、全面准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坚决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严格审查用地单位的用地效益,按照投资额、效益、税收等,合理确定土地供应量,督促用地单位按合同履行开竣工时间,加快已供土地的开发建设速度,不断提高土地总体利用率。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监督企业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要注重日常监管和防范,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交流,强化制度约束,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防止圈地和浪费土地现象的发生。

(五)强化舆论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介,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引导和鼓励相关土地使用权人加快盘活利用低效和闲置工业用地,促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相关文件:

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林西县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林西县盘活利用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