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赤峰林西工业园区,由赤峰林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承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70.718亩,其中贮存区108.8085亩、管理运营区4.2315亩、配套设施区57.678亩;新建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1座,涵盖土方工程、环场截洪沟工程、道路工程、防渗工程、锚固工程、渗滤液收集与导排系统等;新建管理用房167.40平方米、洗车库194.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2.08平方米,配套建设地磅(150t)、箱式变压器(100kva)、围墙、监控系统、环境监测井等公用设施;配置装载机、推土机、压实机、洒水车各1台(辆)。建设工期为2026年6月至2028年6月,总投资6831.1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财政预算内资金。
二、公示对象
周边受影响群众及其它利益相关者。
三、公示目的
征求群众及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看法。
四、意见征求形式
通过电话方式向下述单位反馈。
五、评估主体单位
赤峰林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曹书源。联系电话:18747147112。
六、编制单位
内蒙古纳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欣月。电话:17647698088。
邮 箱:nmgndgczx@163.com。
七、公示周期:公告日起15天。
赤峰林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