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人民政府召开2024年第六次常务会议
林政纪字〔2024〕6号
林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4年9月24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迟亚玲主持召开2024年第6次常务会议,听取审议《林西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讨论稿)》、安排部署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听取“三保”工作事宜;听取2024年200万元以上项目县本级资金配套相关事宜;研究讨论《林西县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监控评价办法(讨论稿)》;听取脱贫人口收入情况汇报;研究林西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事宜;研究林西县污水处理厂运营权移交事宜;审议《国资公司高质量发
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研究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建设事宜;研究高盐废水处理项目建设事宜;研究国资公司混改事宜;研究职业中学新校址项目变更事宜;研究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运营事宜;研究协议收回实远新能源公司部分用地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听取审议《林西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讨论稿)》;安排部署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的汇报。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赤峰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林西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讨论稿)》。《规定》围绕压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行业部门、监管部门等10个方面安全生产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对进一步理清部门工作职责,提高监管效能,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抓好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推动矿山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严格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要求,确保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林西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讨论稿)》,责成县应急管理局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张云副县长审核把关后印发执行。
会议强调,一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肃认真学习《林西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及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并督促辖区内及监管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规定》中明确的职责、任务与要求,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三是要深刻认识到国庆假期人流、车流往来密集,项目建设进入抢工期、抢进度的关键节点,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的现实情况。由县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督查,常态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听取“三保”工作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的汇报。会议指出,我县2024年“三保”支出18.2亿元,截至9月底,已支出10.14亿元,还需支出8.06亿元,支出进度55.71%。全年财政收入预计完成21.28亿元,预计支出24.7亿元,主要包括:扣除上级转移支付后县本级“三保”支出14.52亿元;支出优先级与“三保”同等重要的债务化解等刚性支出7.85亿元;目前已完成支付的非“三保”硬性支出2.33亿元。按当前收支账目测算,保障“三保”及债务化解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
会议强调,一是县财政局要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合理安排好资金支出顺序,大力压减非刚性、非必要、非重点的支出,严禁无预算和超预算拨款,防止挤占“三保”资金。二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向上沟通对接,努力争取各类资金支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合理规划好资金拨付顺序,在能力范围内确保非重点支出事项能缓则缓。对于涉及资金争取、争先创优等紧急、必要支出事项,由财政局统筹各方面资金予以保障。三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入研究落实《林西县开源节流防范应对财政风险实施办法》,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确保有限的财力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民生效益。
三、听取2024年200万元以上项目县本级资金配套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的汇报。会议指出,经认真梳理,我县2024年新建政府投资类项目财政预算评审金额200万元以上且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共60个,总投资4.48亿元。其中:有专项资金支持,但目前资金指标尚未全部到达或指标未能完全覆盖投资,经与项目单位沟通明确不需要县级财政资金配套项目7个,总投资4719.2万元;有专项资金支持并能完全覆盖投资项目48个,总投资3.49亿元;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5个,财政评审审定总金额5166.5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1900万元,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266.58万元。一是污水处理厂污泥压滤及污泥干化处理项目,财政预算评审金额1949.6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300万元,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49.6万元;二是2024年城区易涝点改造及排水管网维修工程项目,财政预算评审金额761.6万元,上级专项资金600万元,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61.6万元;三是化工集中区封闭化建设项目,财政预算评审金额340.9万元,无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全部需要县级配套;四是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财政预算评审金额1054.6万元,无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拟采取申请一般债券或全额县级财政配套建设;五是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财政预算评审金额1060万元,无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拟采取申请一般债券或全额县级财政配套建设。
会上逐一征求了列席部门领导及政府班子成员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林西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压滤及污泥干化处理项目、2024年城区易涝点改造及排水管网维修工程、化工集中区封闭化建设项目、林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林西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5个项目进行县级财政资金配套。
会议强调,一是对于需要县本级资金配套的项目,必须履行“三重一大”程序,经相关会议集体决策后方可实施。二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谋划项目过程中,要压实主体责任,充分研判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效益性,严禁不必要、盲目性的项目建设,真正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县财政局、审计局要落实好绩效监督,加强项目资金的审核把关。三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年初人代会批复的预算执行计划进行支出,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实事。项目资金用款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科目、金额、事项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四是由张云副县长牵头,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县委群团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督促其严格按照《预算法》及上级关于加强债务风险管控、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等相关工作的要求抓好落实。
四、研究讨论《林西县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监控评价办法(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的汇报。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监控评价机制,调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热情,促进引进项目落地落实,根据《2024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具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林西县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监控评价办法(讨论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林西县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监控评价办法(讨论稿)》,责成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经吕志伟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强调,一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真正把招商引资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既要努力完成目标任务,更要注重招商成效。要做足功课、知己知彼,对全县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链条和要素优势等说清说准,对洽谈项目的投资强度、亩均产值、就业容量、发展前景要有认真了解,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性、适用性要有分析研判,决不能为了完成指标而“捡到篮子里就是菜”。二是要强化产业链群式发展意识,重点围绕打基础、利长远、高质量的项目精准发力,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谋划推动,认真调整招商方向,确保符合现行政策、发展实际和工作需求。三是组织部、财政局、经合中心要围绕招商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签约与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启动及运行情况,加强日常调度和定期通报,强化监控评价结果的运用,切实树立起以招商论英雄、以入统看成效的鲜明导向。
五、听取脱贫人口收入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各乡镇的汇报。会议指出,脱贫人口收入是衡量帮扶政策效果的关键指标,也是反映评估脱贫成效的重要依据。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增收的重要指示精神,多措并举带动群众增收,着力防范化解脱贫人口收入下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会议强调,一是要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高效落实群众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机制,认真学习研究政策,严格按要求抓好人员排查、建档入库、政策执行等各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纳尽纳、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坚决杜绝体外循环问题。二是各乡镇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统筹整合各部门政策、资金,认真调度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一户一策”帮助群众研究制定增收举措。在发展乡村产业的过程中要注重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把脱贫群众紧紧吸附在产业链和利益链上,进而获得更加稳定、更可持续的收益,实现强村富民。针对连续两年收入下降的监测户,由包联县处级领导上手,与乡镇共同研究制定帮扶举措。由鲍久海副县长牵头,农牧局具体负责,督促与我县合作的“防贫保”保险公司按程序将2022年—2024年度报销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否则将取消合作关系,列入政府合作企业黑名单,并依法追究其未及时足额落实“防贫保”相关责任。三是加强政策宣传与档案管理。各乡镇要督促村两委班子、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面对面、一对一”地为群众答疑解惑,确保群众政策理解到位,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和佐证材料的准备。县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委等相关行业部门要压实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并按要求准备好本行业领域的佐证材料。四是要加强乡镇“三资”管理。由张云副县长牵头,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聚焦乡镇“三资”管理涉及的工程建设进度、项目验收决算、收益金使用管理、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进行认真梳理,确保11月底前完成全面梳理完毕。梳理完成后,建议由审计局将乡镇“三资”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的,特别是2022年、2023年项目未完成及收益金中存在问题的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研究,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情况。五是县委组织部要围绕压实帮扶单位包联责任,提升帮扶单位入户走访频次和帮扶力度,认真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机制,近期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要认真研究制定驻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在年底发放绩效工资时,充分征求乡镇意见建议,更加突出实干实绩,坚决杜绝“驻与不驻一个样”“驻好驻坏一个样”,确保驻村工作队真正发挥作用。针对各乡镇提出的意见建议,各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通过产业帮扶等措施,协调解决好个别贫困户落实所有可用的帮扶措施及政策后,仍然无法取消风险监测的问题。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低保政策认定标准,精准排查本地区符合低保政策纳入及提档的人员名单,及时推送至民政局进行复核。由民政局牵头,财政局统筹保障,确保9月30日前低保资金、临时性救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由阚海峰副县长牵头,民政局具体负责,积极向上沟通对接,努力争取低保、临时性救助等相关政策倾斜。县林草局、教育局、卫健委、残联等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与农牧局的沟通对接,精准梳理出本行业部门专项资金中涉及脱贫户、监测户收入的人员名单及资金额度,由财政局统筹保障,于9月30日前将相关资金发放到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交相关档案材料,确保不影响资金发放。六是县政府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分管领域涉及的相关政策及专项任务,确保分管领域各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六、研究林西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的汇报。会议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21号)等政策文件精神及自治区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部署要求,经请示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同意,拟以我县为全市试点,申报并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因项目实施资金需求量及工程量极大,计划分三期实施:一期为以西拉沐沦湖为中心的新城子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二期为查干沐沦河流域官地镇、五十家子镇、大井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为以中心城区为基础的其他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实施后,对于有效解决我县建设用地指标紧缺、县本级可用财力不足、农村土地资源闲置和低效利用等问题,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促进城乡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推动项目建设,拟由县政府委托县国资公司组织实施。
会上逐一征求了列席部门领导及政府班子成员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由县国资公司牵头,分步分期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会议强调,一是国资公司要尽快联系确定三方公司,抓紧编制《林西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林西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二是涉及到的乡镇要高度重视,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中的一人专项负责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三是农牧局、林草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四是由赵会武主任统筹,积极争取自治区、赤峰市相关政策支持,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取得实效。
七、研究林西县污水处理厂运营权移交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生态环境局和县自来水公司的汇报。会议指出,为有效改善我县农村地区水环境,避免因生活废水无序排放产生黑臭水体,确保完成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由生态环境局及相关乡镇争取资金支持,先后建成官地镇、统部镇、新城子镇、新林镇、五十家子镇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因县生态环境局不具备运营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能力和人员,结合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为保障污水厂长期稳定运行、废水持续稳定达标排放,拟将5处乡镇污水处理厂移交给林西县自来水公司管理运维。为规范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县自来水公司牵头制定了《林西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移交及运营管理工作方案(讨论稿)》。
会上逐一征求了列席部门领导及政府班子成员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将我县现有的5处乡镇污水处理厂资产及运营管理权移交县自来水公司。会议原则通过《林西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移交及运营管理工作方案(讨论稿)》,责成县自来水公司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韩伟鹏副县长审核把关后印发执行。
会议强调,一是县生态环境局及各相关乡镇要全力配合自来水公司,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摸底清查、资产移交、培训过渡、前期运营等各阶段工作,协调解决好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二是关于污水处理厂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事宜,由韩伟鹏副县长进行把关,在保证技术人员充足的情况下,不再增加文员、电工等相关人员,由县自来水公司内部进行调剂。
八、审议《国资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的汇报。会议指出,为全面落实《赤峰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精神,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国资公司规范高效发展决策部署,着力增强国资公司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市场化经营能力,切实发挥好国资公司对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国资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国资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责成县财政局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经张云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强调,一是国资公司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通过健全完善管理体制、积极参与全县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加快经营性国有资源资产划转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国有资产潜在价值,提高国有资产效益。二是由张云副县长牵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根据《意见》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制定、细化完善2024年、2025年关于国资公司的考核办法,适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三是国资公司参与混改行业企业的各分管副县长,要主动上手,帮助国资公司研究好与民营企业混改及后续发展等相关事宜。
九、研究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建设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汇报。会议指出,我县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设计库容55万m³,使用年限12年,于2012年5月投入运行,现已超出使用年限,填埋库容也已饱和。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林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物浓度超标,环境污染风险较大”整改要求,拟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现已完成预算评审,预算评审金额1055万元。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县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将全部进行焚烧处理,需建设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用于存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和飞灰,以及暂时存放焚烧处理设施检修、维护期间的生活垃圾。项目占地40.48亩,设计库容16.8万m³,现已完成预算评审,预算评审金额1060万元。为尽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拟使用县本级财政资金建设林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林西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2个项目,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会上逐一征求了列席部门领导及政府班子成员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使用县本级财政资金建设林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林西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2个项目。
会议强调,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支持。县财政局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评审、认真把关。
十、研究高盐废水处理项目建设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国资公司的汇报。会议指出,林西县洁润水务有限公司目前生产软化水6000m³/天,产生高盐废水约2600m³/天。富邦铜业及园区其他企业每天用软化水2000余m³,每天产生高盐废水约800m³,直接排回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富邦铜业节能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后,园区企业用软化水激增至约6000 m³/天,每天产生高盐废水约2600m³,污水处理厂已经无法承担高盐废水的处理任务。经实地调研并与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后,拟建设日处理2600m³高盐废水处理厂一处。项目建设估算投资约2470万元,经过对同类项目的考察调研,拟采取由国资公司出资建设,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EPC+O模式)或公开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行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O模式(建设—运营—拥有),两种模式每立方米软化水所增加成本基本一致。
会上逐一征求了列席部门领导及政府班子成员意见,综合考虑此项目为环保督察重点关注项目,加之国资公司资金较为短缺,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公开引入社会资本方,采取BOO模式建设高盐废水处理项目,政府配置特许经营权。
会议强调,由张云副县长牵头,县园区管委会、国资公司密切配合,借鉴之前以BOT模式建设项目的经验教训,认真研究通过BOO模式建设高盐废水处理项目的具体实施细节及相关权利义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规范运营。
十一、研究国资公司混改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国资公司的汇报。会议指出,国企混改是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重要方式。根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要求,国资公司积极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是拟成立文旅行业混改公司。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公开选取一家有实力的文旅产业公司,采取合资新设的方式成立混改公司。由林西县铜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合作出资注册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我方占股35%,合作方占股65%。二是拟成立新能源行业混改公司。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公开选取一家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企业,由国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林西宏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取股权收购的方式,收购合作方35%股权,成立混改公司。三是拟成立水利水电行业混改公司。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一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的施工企业,采取股权收购的方式,收购合作方35%的股权,成立混改企业。以上混改成功后,合作方应将注册地变更至林西县,双方成立合资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确定公司治理结构。具体投资事宜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会上逐一征求了列席部门领导及政府班子成员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由国资公司与资质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竞争力较强的民营企业进行混改,成立文旅行业、新能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3家混改公司。
会议强调,一是由县国资公司牵头,发改委、水利局、文旅体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依规履行好相关程序,并加强监督监管。二是混改企业成立后,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赤峰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林西县国资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务实管用的运营管理、业绩考核、监督监管和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全县工程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要按照组建混改企业后研究确定的公司章程,依法依规履行好相应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混改企业高质高效运营。
十二、研究职业中学新校址项目变更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职业中学的汇报。会议指出,林西县职业中学新校址项目中标价1.48亿元,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因涉及原合同清单工程量偏差、清单缺项、图纸会审、变更洽商等原因,提出增加金额1073.1万元。其中,原合同清单工程量偏差103.48万元、清单缺项454.55万元、图纸会审287.17万元、变更洽商26.66万元、混凝土差价201.22万元。经县财政局及三方对原项目变更情况进行审核,其中,变更增加27项,增加金额约51.97万元;变更减少109项,减少金额约227.24万元;混凝土价格采用全市指导价,不予调整。合计减少金额376.49万元。核审后,林西县职业中学新校区项目变更金额为增加696.58万元,项目调整后总造价为1.55亿元。该项目变更符合《林西县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责任部门已组织施工、监理、设计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论证,政府分管副县长已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通过。
会上逐一征求列席部门领导及政府班子成员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职业中学新校址项目进行变更。责成县职业中学严格按照《林西县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履行好工作程序。
十三、研究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运营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园区管委会的汇报。会议指出,2022年2月,赤峰环投公司中标实施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西产业园智慧园区项目,合同约定以EPC+O模式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通过自治区工信厅验收,但未实现实质化运营。2024年3月,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复核工作要求,增加化工园区应急管理模块内容,将智慧园区平台调整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按照化工园区等级认定工作要求,需对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进行实质化运营。按照合同约定,拟聘请赤峰环投公司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运营工作,正式运营日期拟定为2024年10月1日,并将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运营费用列入部门年度预算。运营期第一年运营费用,包含运营人员工资、运营固定支出、运营费用等,参考其他旗县情况,年运营费用预计在150万元以下。运营期第二年起,由运营方编制年度运营方案及预算,园区聘请第三方进行运营费用预算评审,以评审后资金数额作为年度运营付费标准。
会上逐一征求了列席部门领导及政府班子成员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聘请赤峰环投公司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运营工作,正式运营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并将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运营费用列入部门年度预算。责成园区管委会依法依规履行好相关程序。
十四、研究协议收回实远新能源公司部分用地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园区管委会的汇报。会议指出,2018年6月,赤峰实远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林西县人民政府签订《林西工业园区天然气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赤峰实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林西工业园区内投资1.19亿元建设液化天然气(LNG)气化站等,项目规划用地116亩,分两期建设。2018年底,实远公司一期项目建成运营,2022年4月29日,实远公司摘得土地45.4亩,土地出让金为490.43万元(10.8万元/亩),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截至目前,实远公司暂无启动项目二期计划,厂区西侧约8.2亩土地(包含在45.4亩中)仅进行了办公楼部分主体框架建设,受资金影响已停止建设,土地长期未利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72号)第十五条“积极通过依法收回、收购储备、鼓励流转、协议置换、合作经营、自主开发、费用奖惩等方式,对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再开发”要求,拟与实远公司协商收回实远新能源公司厂区西侧8.2亩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实远公司土地、现有地上附着物及部分附属设施适当补偿:土地出让金按照企业摘地10.8万元/亩价格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88.56万元;现已聘请内蒙古硕力工程公司作为第三方对基础、梁板柱、挡土墙、预埋电线管、消火栓钢管等现有地上附着物及已安装采暖燃气工程开展评估工作,补偿以第三方出具的最终评估报告金额为准。
会上逐一征求了列席部门领导及政府班子成员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协议收回实远新能源公司厂区内西侧8.2亩闲置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实远公司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适当补偿,补偿金额以最终评估额度为准。
会议强调,一是土地协议收回后,要根据用地企业实际需求,严格按程序进行出让。二是由园区管委会牵头,财政局、工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依规履行好相关工作程序。
出 席:张云、武志新、韩伟鹏、阚海峰、吕志伟、鲍久海、胡振波、李立刚
请 假:裴斆思、杨涛
邀请人员:赵会武、刘国军
固定列席:政府办刘峥、孙永新、王宏远、杨磊、侯梦达、徐永全、安超,司法局胡振杰、发改委边磊磊、财政局王涌恩
第一议题:组织部林成虎、宣传部孙爽、政法委朱孔敏、编办吴迪、发改委边磊磊、教育局梁晓东、工科局于凤泳、公安局孙晓龙、民政局戚振民、财政局王涌恩、人社局任忠磊、自然资源局郭建龙、交通局李晓强、住建局刘长雨、生态环境局葛锐、水利局乔松、农牧局刘建国、林草局鲍艳利、综合执法局徐振峰、文旅体局郭枫、卫健委张皓、市场监管局李红辉、应急管理局倪艳龙、工会王泽华、气象局陈勇梅、消防救援大队王磊、供电公司王非、园区管委会石磊、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杜鑫、新城子镇李晶鑫、统部镇于凤奎、新林镇付亮亮、五十家子镇郭鑫、大井镇段国栋、十二吐乡吉日木图、林西镇张强、城北街道张华、城南街道杨立行
第二议题:社工部穆洪涛、财政局王涌恩、审计局王彦军、发改委边磊磊、工科局于凤泳、税务局徐大勇、农牧局刘建国、住建局刘长雨、交通局李晓强、水利局乔松、文旅体局郭枫、公安局孙晓龙、自然资源局郭建龙、人社局任忠磊、民政局戚振民、教育局梁晓东、卫健委张皓、林草局鲍艳利、医保局胡伟、退役军人事务局董德华、生态环境局葛锐、综合执法局徐振峰、就业服务中心于彦明、社保中心屈向东、残联车广智、园区管委会石磊、国资公司魏长青、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杜鑫、新城子镇李晶鑫、统部镇于凤奎、新林镇付亮亮、五十家子镇郭鑫、大井镇段国栋、十二吐乡吉日木图、林西镇张强、城北街道张华、城南街道杨立行
第三议题:发改委边磊磊、财政局王涌恩、工科局于凤泳、交通局李晓强、教育局梁晓东、民政局戚振民、农牧局刘建国、住建局刘长雨、林草局鲍艳利、水利局乔松、人社局任忠磊、卫健委张皓、文旅体局郭枫、公安局孙晓龙、生态环境局葛锐、自然资源局郭建龙、供销社田敏华、综合执法局徐振峰、园区管委会石磊、东山管委会于泓飞、国资公司魏长青、第一中学李艳鹏、职业中学刘全宇、灌区管护中心李亚新、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杜鑫、新城子镇李晶鑫、统部镇于凤奎、新林镇付亮亮、五十家子镇郭鑫、大井镇段国栋、十二吐乡吉日木图、林西镇张强、城北街道张华、城南街道杨立行
第四议题:组织部林成虎、发改委边磊磊、财政局王涌恩、工科局于凤泳、东山管委会于泓飞、自然资源局郭建龙、林草局鲍艳利、水利局乔松、应急管理局倪艳龙、农牧局刘建国、市场监管局李红辉、住建局刘长雨、司法局胡振杰、文旅体局郭枫、园区管委会石磊、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孙安然、灌区管护中心李亚新、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杜鑫、新城子镇李晶鑫、统部镇于凤奎、新林镇付亮亮、五十家子镇郭鑫、大井镇段国栋、十二吐乡吉日木图、林西镇张强、城北街道张华、城南街道杨立行
第五议题:组织部林成虎、教育局梁晓东、发改委边磊磊、财政局王涌恩、农牧局刘建国、人社局任忠磊、住建局刘长雨、水利局乔松、卫健委张皓、医保局胡伟、民政局戚振民、应急管理局倪艳龙、林草局鲍艳利、民委陈世宏、就业服务中心于彦明、调查队赵育、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杜鑫、新城子镇李晶鑫、统部镇于凤奎、新林镇付亮亮、五十家子镇郭鑫、大井镇段国栋、十二吐乡吉日木图、林西镇张强、
第六议题:发改委边磊磊、财政局王涌恩、林草局鲍艳利、水利局乔松、农牧局刘建国、住建局刘长雨、交通局李晓强、工科局于凤泳、民政局戚振民、民委陈世宏、司法局胡振杰、信访局薛国慧、生态环境局葛锐、文旅体局郭枫、自然资源局郭建龙、国资公司魏长青、供电公司王非、大营子乡李勇、官地镇杜鑫、新城子镇李晶鑫、统部镇于凤奎、新林镇付亮亮、五十家子镇郭鑫、大井镇段国栋、十二吐乡吉日木图、林西镇张强、
第七议题:纪委监委王涛、发改委边磊磊、财政局王涌恩、水利局乔松、住建局刘长雨、农牧局刘建国、司法局胡振杰、生态环境局葛锐、自来水公司刘德林、官地镇杜鑫、新城子镇李晶鑫、统部镇于凤奎、新林镇付亮亮、五十家子镇郭鑫
第八议题:组织部林成虎、财政局王涌恩、发改委边磊磊、审计局王彦军、工科局于凤泳、农牧局刘建国、林草局鲍艳利、水利局乔松、交通局李晓强、住建局刘长雨、文旅体局郭枫、司法局胡振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金辉、国资公司魏长青
第九议题:财政局王涌恩、发改委边磊磊、住建局刘长雨、应急管理局倪艳龙、林草局鲍艳利、自然资源局郭建龙、生态环境局葛锐、司法局胡振杰、综合执法局徐振峰、林西镇张强
第十议题:财政局王涌恩、发改委边磊磊、审计局王彦军、生态环境局葛锐、住建局刘长雨、自然资源局郭建龙、水利局乔松、司法局胡振杰、综合执法局徐振峰、园区管委会石磊、国资公司魏长青
第十一议题:财政局王涌恩、发改委边磊磊、审计局王彦军、文旅体局郭枫、水利局乔松、司法局胡振杰、国资公司魏长青
第十二议题:教育局梁晓东、财政局王涌恩、发改委边磊磊、审计局王彦军、住建局刘长雨、司法局胡振杰、职业中学刘全宇
第十三议题:财政局王涌恩、审计局王彦军、工科局于凤泳、司法局胡振杰、应急管理局倪艳龙、园区管委会石磊
第十四议题:财政局王涌恩、工科局于凤泳、自然资源局郭建龙、司法局胡振杰、园区管委会石磊
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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