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林西县重点工业企业水耗双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30535762087333M/2023-00248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赤峰市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林政办发〔2021〕60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9日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30535762087333M/2023-00248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赤峰市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林政办发〔2021〕60号 |
成文日期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林西县重点工业企业水耗双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重点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步伐,引导企业多方面节能、节水、综合利用改造,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根据赤峰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赤峰市水资源可利用量分配指标><赤峰市农业用水管控考核方案>和<赤峰市重点工业企业水耗双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水办[2021]65号)文件要求,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重点工业企业水耗双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优化水资源综合配置,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9年分别降低15%和10%(最终以自治区和赤峰市确定值为准),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60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0%。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9年分别降低20%和15%(最终以自治区和赤峰市确定值为准),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80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5%。
三、具体内容
(一)严格用水管理
1.严格总量管理。各工业企业严格按取水许可审批水量控制用水总量,严格执行计划用水制度。(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水利局)
2.严格定额管理。各工业企业根据行业类别严格执行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单位产品用水不超行业用水限额标准(通用型),限期整改达到先进、领跑用水水平。(责任单位: 县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水利局、县工信局)
3.严控用水效率。各工业企业切实保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行业标准,并应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重复利用率,降低水耗,减少外排。(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
4.推进地表水、再生水供水管网建设。在有地表水流域内的新城子镇、大营子乡等工业企业聚集地实行地表水供水管网工程建设;在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实行再生水供水管网工程建设,推动工业用地下水置换,解决局部乡镇地下水不足的问题。(责任单位: 县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水利局、县园区办、县住建局)
(二)推动节水减排
1.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推动重点高耗水行业、重污染行业进行节水改造,选择产能大、效益好、基础好的企业,从取水、供水、用水、耗水、排水等全过程,安排一批节水工艺改造和循环用水工程的实施;对已建超定额取水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升级改造,逐步先进、领跑水平。(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水利局、县工信局)
2.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推进高耗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污水回用工程建设,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建的高耗水项目必须达到领先用水水平;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到2025年,重点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化工、食品和发酵等企业应达到自治区先进用水定额标准。(责任单位: 县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园区办)
3.推进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水资源循环梯级利用为重点内容的节水升级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到2025年,创建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园区。(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水利局、县园区办、县工信局)
(三)加强用水监督管理
1.加强用水监管力度。县水主管部门对全县用水管理实施监督。由县政府组建监督检查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查、认、改、罚”的流程,重点检查企业计划用水执行情况、用水计量率情况、污废水达标排放情况、节水升级改造情况。监督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向被监督主体单位反馈。被监督检查单位可提交说明材料,向检查组申述,检查组进行复核。
2.加强用水奖惩机制。将年度工业用水综合考核结果纳入地方领导组织考评内容;对在年终考核中工业用水节水达到优秀水平的乡镇,在项目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及格的乡镇,给予批评通报。
相关解读:
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林西县重点工业企业水耗双控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