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关于印发《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一、背景
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评级专项推进小组成员单位:
为顺利通过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评估复核工作,全面提升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水平,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现将《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并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研究、准确掌握本部门、本领域情况,安排专人做好问题整改、完善提升、现场讲解等工作。二是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限和任务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提升工作,同时,
不能局限于现有问题,要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整改完善,确保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三是8月5日前县政府将实地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未按时限及标准要求完成整改或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为有效防控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目标
以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为核心,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在规划报告编制、规章制度落实、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系统全面提升化工园区风险管理水平,筑牢园区高质量发展坚实安全屏障。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目标
(一)《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未对园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进行定量计算
整治措施:修改完善《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的要求,增加对园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进行定量计算。
整治时限:7月27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李佳松
(二)未按照化工园区医疗救护站专业救护人员标准配备人员,医护人员对园区危化品情况掌握不清、处置流程不熟,站内药品、设备配备不完备,制度不全
整治措施:1.应配备能够处置园区危化品事故产生的灼伤、烫伤、中毒、腐蚀等类型伤害的专业医护人员;2.医疗救护站人员应清楚企业危化品的种类、处置措施以及处置流程,能够准确解答专家问题;3.药品应配备齐全(如敌腐特灵冲洗液或同类型其他品牌冲洗液),要分类摆放,并要了解对应的危化品伤害类型的治疗措施;4.应配备低温保存药品的保鲜柜;5.制定值班、救治上报等制度。
整治时限:7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卫健委
责任领导:张 皓
责任人:马国信
(三)中蒙医院未为化工园区突发事故后受伤人员预留床位,急诊室大夫对园区危化品以及处置措施不熟悉,急诊室墙上未挂针对园区危险品的处置流程图
整治措施:1.中蒙医院应为化工园区突发事故后受伤人员预留床位,急诊室大夫要熟知园区危化品种类以及处置措施;2.医院急诊室墙上要挂针对园区危险品的处置流程图。
整治时限:7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卫健委
责任领导:张 皓
责任人:马国信
(四)神吉公司编制的企业多米诺分析报告中气象部分与园区编制的气候论证报告数据不符
整治措施:修改完善神吉公司编制的企业多米诺分析报告,并提供修改后带有资质的纸质多米诺分析报告。
整治时限:7月29日前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责任领导:倪艳龙
责任人:谷明宇
(五)墨池化工、嘉孚化工一期工程多米诺效应分析报告提出的“将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设施远离围墙,相对集中布局”的建议措施未有效实施
整治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多米诺效应分析报告中的建议措施。
整治时限:7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责任领导:倪艳龙
责任人:谷明宇
(六)《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将氟化氢生产、氯化工艺纳入限制和控制的产业目录,影响已落地的天一矿业公司、嘉孚化工公司今后相关项目改扩建建设
整治措施:结合园区实际,完善相应佐证材料。
整治时限:7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贝昆仑
(七)园区内生产企业的验收报告、安评报告、设计专篇等资料不全
整治措施:完善化工园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验收报告、安评报告、设计专篇等材料
整治时限:7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倪艳龙、石 磊
责任人:谷明宇、鲍志娟
(八)化工园区入园企业(项目)安全准入制度未明确安全准入条件
整治措施: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要求,从产业规划、国家政策、地方要求、项目投资、工艺技术、反应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程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入园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制度》安全准入条件。
整治时限:7月24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鲍志娟
(九)《承包商准入与退出及黑名单管理制度》方面,天一矿业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存在企业标准低于园区标准情况(化工园区的黑名单管理制度中规定进入黑名单的承包商三年内不得在化工园区范围内承接项目,企业标准为两年内不得承接项目)
整治措施:对园区和企业制度进行全面核实,对标准不符情况立即修改。
整治时限:7月23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鲍志娟
(十)未提供内蒙古交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准入与退出制度、黑名单制度
整治措施:核实企业承包商安全准入与退出制度、黑名单制度,对制度不全的,立即要求进行完善。
整治时限:7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鲍志娟
(十一)未按照《承包商准入与退出及黑名单管理制度》要求,每年对园区内企业聘请施工的承包商队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整治措施:修改完善《承包商准入与退出及黑名单管理制度》,明确每年对园区内企业聘请施工的承包商队伍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抽查频次,并完善佐证材料。
整治时限:7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鲍志娟
(十二)《林西县工业园区管网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23公里新建项目施工的承包商安全质量现场检查记录》中缺少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质量过程文件的检查记录
整治措施:完善园区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质量过程文件的检查记录等材料。
整治时限:7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鲍志娟
(十三)赤峰林西工业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未获得批复
整治措施:加快审批进度。
整治时限:8月底前
责任单位:水利局
责任领导:乔 松
责任人:尹文涵
(十四)进入核心控制区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未使用防爆定位卡
整治措施:采购配备防爆定位卡。
整治时限:7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樊红君
(十五)原认定工作中编制的《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报告》未涉及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性风险内容
整治措施:按照导则要求,重新编制《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性风险论证报告》。
整治时限:7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樊红君
(十六)原编制的封闭化管理方案未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进行编制,对化工园区“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描述不清晰
整治措施:按照导则要求,重新编制《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方案》。
整治时限:7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樊红君
(十七)未对核心控制区公共区域实施远程探测在线监测预警
整治措施:采购核心控制区公共区域远程探测设备。
整治时限:8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樊红君
(十八)缺少事故废水收集池规模计算证明材料
整治措施:完善化工园区事故废水防控系统论证分析报告,出具目前的基本情况承诺函。
整治时限:7月25日前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葛 锐、石 磊
责任人:王春雨、白云霄
(十九)缺少园区参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证明材料
整治措施:完善园区实训基地协议,明确园区责任和义务。
整治时限:7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鲍志娟
(二十)《赤峰工业园区化工园区2024年安全检查计划》未正式印发,同时未明确检查时间和检查频次,检查文书不规范,整改没有明确时限,隐患整改台账不规范,未形成闭环管理
整治措施:以正式文件印发检查计划,规范检查文书、完善隐患治理台账,做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整治时限:7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倪艳龙、石 磊
责任人:谷明宇、鲍志娟
(二十一)一体化联动制度落实佐证材料不充分,联合执法计划未以正式公文印发
整治措施:完善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以正式文件印发联合执法计划
整治时限:7月24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刘华秋
(二十二)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封闭化卡口没有实质化运行
整治措施:按照相关要求,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需配备5名技术人员(硬件工程师1名、软件工程师2名、巡检人员1名、运营维护人员1名);2个封闭化卡口共需配备6名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
整治时限:7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刘国军
责任人:刘春利
(二十三)缺少应急预案编制前的风险评估报告,现有应急预案的事故类型与园区的风险评估报告中事故类型不一致;专项预案缺少建筑施工事故等类型
整治措施:1.补充提供应急预案编制前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2.将应急预案中的事故类型和风险评估报告中的事故类型调整一致;3.补充建筑施工事故专项预案。
整治时限:7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樊红君
(二十四)应急演练佐证材料不完善;应急演练未编制评估报告
整治措施:1.补充提供应急演练组别设置佐证材料;2.编制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整治时限:7月29日前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责任领导:倪艳龙
责任人:谷明宇
(二十五)消防站存在人员对化工企业情况不熟、路线不清,应急预案和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整治措施:1.消防人员需要熟练掌握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基本情况、“两重一大”风险点、园区事故类型、救援行车路线等情况;2.需清楚消防站到企业的路线及时间;3.按要求制定针对每个企业和每种危化品的应急救援预案;4.编写营房管理制度。
整治时限:7月31日前
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领导:王 磊
责任人:黄小波
(二十六)消防供水计算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整治措施:修改完善消防救援专项规划。
整治时限:7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石 磊
责任人:樊红君
(二十七)应急物资库、气防站设备不完备,人员业务不熟练
整治措施:1.应急物资库应配备带压堵漏装备、洗消装备、硫化氢捕消等设备;2.气防站应接通380V电源(充气泵使用);3.安装气防车内设备,达到并保持备战状态;4.对气防站、物资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整治时限:8月7日前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领导:倪艳龙、王 磊
责任人:谷明宇、黄小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压紧部门整改责任、压牢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按《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台账》(附件2)要求完成,确保问题改彻底、不反弹。
(二)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整改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工作台账明确的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力推进,确保以最快速度、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抓好整改。同时,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全面熟悉掌握分管领域工作,确保做到能讲解、能汇报并能解答各类疑问要求。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成员单位要以整治提升为契机,强化化工园区管理知识学习,深入研究工作要求,厘清整治要素逻辑关联,在细节上下足功夫,不断迭代升级“一园一策”,切实提高“一园一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系统提升水平。要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为抓手,对照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迅速开展分管领域全覆盖式大检查和拉网式大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相关文件:
林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赤峰林西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