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人民政府召开2024年第五次常务会议解读
一、背景
2024年8月20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迟亚玲主持召开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组建林西县第五小学相关事宜;听取上半年全县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审议《林西县开源节流防范应对财政风险实施办法(讨论稿)》、《林西县争取资金考核及奖励办法(讨论稿)》、《林西县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奖励暂行办法(讨论稿)》。
二、主要内容及依据现纪要如下:
1、研究组建林西县第五小学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局的汇报。会议指出,林西镇小学教学地点位于城区,服务对象已由最初的乡镇学生转为全县学生,现已纳入全县城区小学规划范围之内。为有效解决因其历史原因造成的学校性质、教师待遇等方面的差距问题,进一步优化县域义务教育总体布局,满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及集团化办学需要,保障教育公平,拟在林西镇小学原址上组建林西县第五小学,由县教育局牵头制定了《关于组建林西县第五小学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根据《自治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内机编办法〔2022〕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由县委编委会审定组建林西县第五小学,并按相关标准核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编制及岗位设置,重新调配第五小学教师。原林西镇小学教师可双向选择,意愿继续到乡镇小学工作的参加全县统一竞聘,意愿留在第五小学工作的可不参加考试竞聘,其余短缺教师在全县部分教师公开竞聘中一并补齐。对第五小学全体教职工各项工资待遇重新核定,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关于组建林西县第五小学的工作方案》,责成阚海峰副县长牵头,县教育、财政、人社、公安、编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务必于9月1日前完成编制核定、教师调配、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会议强调,一是由阚海峰副县长牵头,组织现林西镇小学中层以上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正式通知关于组建林西县第五小学的相关政策与要求。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教师的政策解释、教育疏导、情绪安抚等工作,重点解释清楚分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及后续相应的补贴待遇等问题。二是教育局要认真研究、提前上手,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会或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解决家长层面关于组建第五小学涉及学生利益相关疑虑,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及舆情。三是宣传、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教育局要提前制定对于发布不实信息人员的惩戒措施。对于出现的不实负面舆情,必须严肃认真对待,由教育局牵头,公安局配合,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四是由阚海峰副县长及教育局梁晓东局长亲自接待关于组建第五小学的相关信访人员,详细了解其主要诉求及具体想法,依据政策有针对性的进行答疑解惑,坚决杜绝人员聚集无人管、不解释、不沟通等问题。由杨涛副县长配合做好人员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2、听取上半年全县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信访局的汇报。会议指出,2024年上半年,全县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化解、信访法治化、信访代办制等工作扎实推进,群众走访、网上信访、集体访、越级访等指标均呈现下降态势,信访形势整体平稳向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持续优化和改进工作方法,确保责任与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会议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提升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化解深入一线、落到实处。二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系列要求,一体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群众思想道德水平。要常态化开展法治宣教活动,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尊法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用实实在在的案例倡导群众信法用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3、听取审议《林西县开源节流防范应对财政风险实施办法(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的汇报。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全面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实施办法》(内政发〔2023〕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拓宽财政收入渠道,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林西县开源节流防范应对财政风险实施办法(讨论稿)》。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林西县开源节流防范应对财政风险实施办法(讨论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会后要从抓好贯彻落实、严肃认真执行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由财政局梳理汇总并结合意见对《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经张云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二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把手要认真学习研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落实政府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等各项规范,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规范项目前期费用使用管理相关要求,申报项目或争取专项资金时要充分考虑项目在准备阶段的前期费用,将项目前期费用合理列入项目投资概算内,应列尽列,项目实施时按要求在项目资金中可以提取前期费用的足额提取;项目明确不予提取前期费用或提取前期费用不足的,严格按照《林西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办法》(林政发﹝2024﹞20号)关于项目前期费用提取补贴的规定执行。项目前期费用应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中详细列明金额、来源。
4、听取审议《林西县争取资金考核及奖励办法(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的汇报。会议指出,为充分调动全县各单位争取项目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抢抓政策机遇,第一时间对接上级资金支持方向,全力以赴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林西县争取资金考核及奖励办法(讨论稿)》。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林西县争取资金考核及奖励办法(讨论稿)》,责成县财政局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经张云副县长审核把关后印发执行。
5、听取审议《林西县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奖励暂行办法(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的汇报。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快推进我县国有闲置资产盘活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最大收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林西县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奖励暂行办法(讨论稿)》。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林西县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奖励暂行办法(讨论稿)》,责成县财政局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经张云副县长审核把关后印发执行。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