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林西县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林西县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林西县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林西县司法局
执法案件公示
执法案件公示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执法案件公示
执法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某某 行政相对人类型 公民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林西县水利局
案件名称 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林)水罚决字〔2025〕第(8)号
罚款金额 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16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水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违法事实 取用地下水未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规定中的(第一款)“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某某 行政相对人类型 公民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某某
行政相对人类型 公民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林西县水利局
案件名称 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林)水罚决字〔2025〕第(8)号
罚款金额 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16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水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违法事实 取用地下水未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规定中的(第一款)“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