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档补缴政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档补缴政策
一、办理提档补缴条件
(一)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觉得首次参保时选择缴费档次偏低,有提高缴费档次意愿的,可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前,通过“提档补缴”方式提高已缴费年度的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累计额,但提档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
(二)已领取待遇人员不可以提档补缴。
(三)已经满60周岁(或超过60周岁)未领取待遇人员可以提档补缴,补缴到账的下月开始领取待遇。
二、提档补缴档次
下表为按不同年度最高缴费档次划分的提档补缴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档补缴档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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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提档补缴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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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010年 |
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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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014年 |
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 900元、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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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019年 |
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 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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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4年 |
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 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 |
(例如:李某,2011年参保并且未领取待遇,2009年-2010年每年缴费100元,选择提档补缴后按着最高500元档次办理,2009年-2010年每年可再追缴400元,以后年度参照上表以此类推。完成提档补缴后以前年度缴费、缴费补贴、利息、提档补缴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超龄人员提档补缴后,待遇发放时间按着提档补缴完成缴费后次月执行。
三、提档补缴办理流程
(一)乡镇(街道)社保所负责初审,初审后填写(1)《提档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该表由乡镇街道社保所留存)。(2)《提档补缴计算表》(该表由乡镇街道社保所留存)。(3)将以上2个表及时传递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暂时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进行系统操作。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在收到乡镇街道报送的提档补缴信息后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提档补缴和提档补缴复核和缴费通知操作。
(三)参保人在手机完成城乡居民提档补缴缴费。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