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
来源: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11-27 14:53
本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的文件精神,由县住建局申请,我委出具成本监审结论后由县政府批准,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调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来按实际用水量每吨0. 50元调整为每吨0.85元;非居民(即经营、生产)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来按实际用水量每吨0.8元调整为每吨1.2元。
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