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澎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循环再生综合回收项目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工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事项概况
根据全县规划,县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总面积:6.2696公顷,其中:西山根:灌木林地面积:0.0086公顷、其他草地面积:0.0437公顷;河沿村:灌木林地面积:1.8965公顷、其他草地面积:0.1389公顷、天然牧草地面积:4.1819公顷。用于内蒙古澎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循环再生综合回收项目。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及《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赤峰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的通知》(赤政字〔2024〕35号)执行。
二、公示群体及目的
被征地人、受影响群众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公示时间为公示日起15日(2026年4月16日—2026年5月1日)。征求被征地人、受影响群众及利益相关者对本次土地征收的态度和看法,征求与决策事项相关的其他社会稳定相关问题。
三、意见征求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下述单位反馈。
四、评估主体单位
林西县林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海生 联系电话:15904762009
五、风险评估单位
内蒙古尚亿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乔淑会电话:15049603000
林西县林西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6日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