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4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
联系电话:0476-8337263
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
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2021年12月,自治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和“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均明确下达赤峰市2025年用水控制指标为不超过20.23亿立方米,2022年赤峰市印发实施的《赤峰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时在不计入非常规水资源的情况下,擅自将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确定为21.13亿立方米,超出自治区下达的用水控制目标1.48亿立方米。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达24.97亿立方米,超过自治区下达年度控制指标4.74亿立方米,超用水目标达23.4%。 |
|
责任单位 |
林西县党委和政府 |
|
整改目标 |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自治区要求的指标范围内。 |
|
整改措施 |
(1)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联合农牧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种植作物和种植结构,降低作物耗水量,严格控制农业用水。 (2)全力推进“节水行动”,严格落实《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赤峰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县、区)一策”》,坚决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3)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对超管控指标的管理单元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审限批,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 (4)持续开展不合规机电井封闭工作。 |
|
完成情况 |
(1)林西县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农业用水。2024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6.2万亩,2025年开展17.5万亩,我县地下水用量得到有效控制。 (2)全力推进“节水行动”。2025年8月20日,林西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林西县落实“六个行动”任务清单》,截至11月底,完成了十二吐乡设施农业节水试点、富邦铜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城区自来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等任务,促进了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的有效落实。 (3)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地下水管理单元水位水量评估结果的通知》(内水资[2025]49号)文件,三个地下水管理单元均不超管控指标,不属于限审限批区域。 (4)2025年,我县共封闭不合规机电井73眼,涵盖工业企业、服务业、人饮项目等多个领域,有效遏制了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 |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