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遗留探矿权限期实施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公示
来源:林西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5-10-27 12:51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和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专项工作、扎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结合探矿权绿色勘查相关要求,林西县自然资源局拟对县域内历史遗留探矿权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探矿权名称:赤峰市林西县庙子山萤石矿详查,探矿许可证号:T15420111103045239,矿业权人:沈阳骏基矿业有限公司,有效期:2018.10.30-2020.10.30;
2.上述矿业权人务于公示期内主动认领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并于公示结束后30日内完成建筑拆除、废石清运、恢复地形地貌景观、恢复植被等治理工程,并报请林西县自然资源局验收;
3.如公示期内无责任人认领或不能按期完成治理,林西县自然资源局将对其实施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对废弃矿洞进行回填封堵,因此治理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及现场存放的遗留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原矿业权人自行承担;
4.社会公众和相关责任人如对本公示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公示时间
10月27日至11月5日。
三、受理方式
1.专线电话:0476-5316726、1864763023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电子邮箱:156484883@qq.com;
3.邮寄地址:林西县自然资源局210室,邮编02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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