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延包确权登记四户频起纷争 携手法律明白人联动联调助力行
二轮延包确权登记四户频起纷争
携手法律明白人联动联调助力行
近日来,新林司法所接续成功调解两起因二轮农村土地延包确权登记引发的兄妹之间、兄弟之间的土地纠纷。
受理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村法律明白人,结合申请人陈述和表达的诉求,向法律明白人了解相关情况,就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关于二轮农村土地延包确权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流沟通,并就两起纠纷的不同情况,协商确定了调解方案。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法律明白人联调联动,分头行动,从情理、道理、法律出发,针对一起纠纷,适用一套方案,化解一起矛盾,维护一方稳定。
案例1
纠纷概况:辖区村民鲍某某二轮承包时是四口人土地,分别是鲍某某、鲍某某老伴、鲍某某次子和三子,户口簿上也是上述四人,鲍某某是户主,三人系家庭成员。鲍某某、鲍某某老伴、鲍某某次子均已死亡,鲍某某三子因患有精神障碍常年入住安定医院治疗。这次二轮延包确权登记时,鲍某某长子、长女二人都主张把上述4口人土地登记在自己名下。
长子理由:我是家中长子,我和村民组长说了,村民组长同意登记在我名下。
长女理由:对父母亲的赡养和丧葬等事宜,都是我一个人照顾和安排的,他(长子)啥也不管,患精神病的弟弟也是我管着,我还是监护人呢,派出所有证明,这四口人土地,必须确权登记在我名下。
调解过程: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明白人从以下几个方面,背对背分别给兄妹二人答疑解惑,消除不切实际的个人想法和意愿:一是阐明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关于二轮农村土地延包确权登记的有关规定;二是二轮农村土地延包确权登记与案涉土地当事人的赡养和监护无法律和政策层面的因果关系,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三是村民组长违背政策和法律规定的随性承诺行为,其承诺无效;四是二轮农村土地延包是国家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延续,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延续,是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可流转)制度的延续,对农村土地,农户只拥有承包权和经营权,家庭成员去世后,其人口土地由尚在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而不是作为遗产去继承和分配分割。
达成协议:经释法释规,兄妹二人达成如下和解协议:1、把父亲名下的4口人土地确权登记在三子名下;2、对于如何经营上述土地以及三子的监护权,由兄妹二人协商解决。
案例2
纠纷简介和调解情况:辖区村民李某生与李某才哥俩因父母亲(均已死亡,属于整户消亡)2口人人口土地二轮延包确权登记在谁的名下意见不统一而发生激烈争执。哥俩都主张确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理由无非是父母生前谁尽孝谁没尽孝、谁尽孝多谁尽孝少的诸多借口。
对于该起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明白人向案涉哥俩阐明整户消亡的家庭,其人口土地村集体将予以抽回的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告知哥俩不要因为即将不存在的事务产生毫无意义的矛盾和争执,进而破坏亲情关系。一番政策详解,哥俩偃旗息鼓,罢争止诉。

案例启示:即将和已经开始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确权登记工作,事关农村社会安定团结。司法所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前哨阵地,应具备敏锐的纠纷预知预警性,协同各村政策和法律明白人,配合村两委人员,做好群众二轮农村土地延包政策和法律解读,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使每个人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都得到很好的保护,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家家户户安居乐业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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