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来源:林西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6-02-05 15:35
新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近日,新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纠纷,协议(案)涉金额9500元,当事人握手言和,双方及时止损。
纠纷简介:2025年11月,在林西县新林镇某村孙某家门前,孙某认为本村村民刘某无故砸她家的大门并发送手机短视频辱骂她,双方发生口角,刘某对孙某进行殴打。事情发生后,林西县公安局依法决定对刘某以殴打他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孙某入住县医院住院治疗11天,遵照医嘱回家康复疗养。因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事宜,孙某申请新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调解。
调解过程:1、查看核实孙某提交的相关证据,结合孙某要求刘某赔偿15000元的诉求,从案件的胜诉率、诉讼成本投入、诉讼过程中的精力和时间付出、诉求能否顺利实现的风险隐患等方面,背对背做孙某思想工作,降低孙某诉求期望值,探寻维权底线。2、电话约谈刘某,详细向其阐明应赔偿的法定项目内的单项赔偿款数额和合计金额,帮助其分析诉讼的利弊、调解对于赔付金额的自由裁量的主动、达成和解对于修复良好的村民关系的意义。
达成协议:经释法释规、引导劝导,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刘某一次性给付孙某(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后期康复费用等全部的法定赔偿款项)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9500.00元)。
案例启示:人作为自然个体,离不开社会活动。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各样的矛盾纠纷。有矛盾有纠纷是正常的社会现象,要依法依规去解决。不论纠纷双方的对与错,动手打人就是违法的,造成一定的后果,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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