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井司法所高效办结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手续
大井司法所高效办结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手续
近日,大井司法所秉持“以人为本、法理相融”的工作理念,通过规范流程、跨区协作,顺利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结执行地变更手续,既保障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又解决了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实现了监管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社区矫正对象刘因相关刑事判决在大井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间表现良好,认罪悔罪态度端正。近期,因家庭居所变动且需前往居住地照顾家人,符合《社区矫正法》规定的执行地变更情形,遂向大井司法所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收到申请后,大井司法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审核程序:工作人员仔细核查提交的居住证明相关材料,通过实地走访、信息化核查等方式确认变更事由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材料整理、风险评估,并向拟变更执行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征求意见函》及相关卷宗材料。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与矫正对象沟通谈心,告知变更流程及注意事项,同时加强报到前监管,杜绝脱管漏管风险。
在两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密切协作下,拟变更执行地司法行政机关完成审核并出具同意接收复函。大井司法所随即依法制作《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决定书》,向矫正送达并详细告知报到期限、逾期后果及新执行地监管要求,同步完成矫正档案的规范移交。“没想到手续办得这么顺利,解决了我照顾家人的难题,我一定会在新执行地严格遵守规定,认真接受矫正。”办理完手续后,矫正对象向工作人员表达了由衷感谢。
此次执行地变更手续的高效办结,是大井司法所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大井司法所将持续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优化便民服务流程,加强跨区域协作配合,既坚守法律底线强化监管,又彰显人文关怀精准帮扶,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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