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三方权责,促成维修责任共识
案情简介
9月15日上午,盛世嘉园6号楼居民代表张某某向铜都社区“和顺吧”居民调解室反映,该楼东侧3家商厅(康某某、崔某某等经营)共用的污水管道破裂,导致6号楼北侧污水井内自来水主管道和热力管道长期浸泡在污水中。张某某称已多次联系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协商处理,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不仅严重威胁楼内200余户居民的用水安全,热力管道长期浸泡还可能缩短使用寿命,冬季供暖季来临前存在安全隐患。
调解过程
“和顺吧”居民调解室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赵会红、冯艳玲负责处理此案。调解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第一步,分别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向居民代表张某某核实用水安全受影响的具体情况,了解其诉求为立即修复管道并保障后续设施安全;与物业公司负责人李某某沟通时,李某某表示因商厅管道产权归属不明确,无法单方面决定维修事宜;与商厅经营者康某某、崔某某沟通时,二人对管道维修责任和费用分摊存在争议。
第二步,开展实地勘查取证。调解员会同社区网格员、物业公司工程人员前往事发地点,发现6号楼北侧污水井内水深约30厘米,污水已漫至自来水管道接口处,管道外壁出现明显锈蚀,热力管道保温层局部破损。期间向周边居民和商户核实情况:
康某某(商厅经营者):"前几天找了一个维修的进地沟看了,当时还拍了照片,确实是主管道接口裂了,但下面太脏,维修得穿水叉下去。"崔某某(商厅经营者):"那怎么确定这个管道就是我们几家三家用的?要是涉及更多商户,我们不该承担全部费用。"
针对争议焦点,调解员现场释明:"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商厅专用管道由使用方负责维护。现在需要先找专业机构排查管道权属范围,再确定责任主体。"经协调,各方同意由物业公司联系具备资质的管道检测公司进行勘查,费用先由物业公司垫付,最终按责任分摊。
第三步,组织面对面调解。9月17日,调解员召集居民代表张某某、物业公司李某某、商厅经营者康某某、崔某某及管道检测公司人员召开调解会。检测报告显示,破裂管道确为东侧3家商厅共用主管道,维修及清淤费用预估3800元。调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释法说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碍。商厅作为管道使用方负有维护义务,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方负有监督协调责任。"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协商,各方逐渐达成共识,对责任划分和费用分摊形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9月17日下午,各方当事人签订书面调解协议书,协议内容如下:
1. 由物业公司负责人李某某于9月20日前联系具备市政维修资质的施工队进场施工;
2. 维修费用共计3800元,由东侧3家商厅平均分摊(每家1267元),于施工前一次性交至物业公司;
3. 施工内容包括污水管道破裂处修复、污水井清淤、自来水管道防锈处理及热力管道保温层修复;
4. 物业公司需派专人全程监督施工质量,9月25日前组织各方验收;
5. 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建立商厅管道季度巡检制度,每季度末将巡检结果公示;
6. 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各方就此次管道维修问题再无其他争议,不得再就此事项主张权利。
协议签订后,各方均按约定履行义务。9月24日,维修工程通过验收,污水管道正常排水,污水井内积水已清除,居民用水安全得到保障。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物业设施维护责任纠纷,涉及居民、物业公司、商户三方主体,核心争议在于管道产权归属和维修责任划分。调解员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和顺吧”居民调节室的优势:
1.证据导向的事实认定:通过实地勘查、专业检测、多方取证,明确了管道破裂的具体位置、影响范围和责任主体,避免了"口说无凭"的争议僵局。特别是引入专业检测机构,为责任划分提供了客观依据。
2.法律支撑的责任界定:精准引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条款,清晰阐释商厅作为使用方的维修义务和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使各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有明确认知,从"情绪对抗"转向"理性协商"。
3.长效机制的构建:协议不仅解决当前维修问题,还增设了季度巡检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同类纠纷再次发生,实现了"案结事了"向"标本兼治"的延伸。
本案给各方主体带来三点启示:
1.对居民而言:发现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过社区、业委会等正规渠道反映,注意留存沟通记录和现场证据,避免因诉求表达不规范延误问题解决;
2.对物业公司而言:应建立设施设备定期巡检台账,接到业主报修后48小时内响应,对产权界限模糊的设施,要主动牵头组织排查,不能以"产权不明"为由推诿责任;
3.对商户而言:需明确自用设施与公共设施的界限,定期维护专用管道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因设施损坏影响他人权益而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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