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文物家底 激活文化动能 以规范管理推动林西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 ——林西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文物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文物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出台,这是自治区立足北疆文化建设全局,聚焦国有文物资产资源管理痛点难点推出的硬核政策,既衔接国家层面制度要求,又贴合我区文物保护利用实际,为县域文物工作提供了“操作手册”和“制度保障”。作为“全国文化先进县”,林西国有文物资源丰富,我们将以《实施办法》落地为契机,守牢文物安全底线、拓宽活化利用路径,让文物资源真正转化为发展优势。
一、深学细悟,精准把握《实施办法》核心要义
《实施办法》以“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为核心导向,内涵丰富且针对性极强。一是明确“权责闭环”,清晰界定了财政、文物、相关主管部门及收藏单位的管理职责,构建起分工协作、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破解了以往“多头管、管不好”的难题。二是创新“管理模式”,立足文物计价难的实际,确立“实物量与价值量并重、以实物量为主”的管理思路,以文物总登记账为核心,实现账账、账实相符,让国有文物“家底清、去向明”。三是突出“活化导向”,鼓励博物馆、文化馆等单位通过展示展览、科研教学、借展交流等方式盘活文物资源,既强调严格保护,更支持合理利用,为文物“走出库房、走进大众”提供了政策依据。四是强化“科技赋能”,要求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信息化管理与文物普查数据库衔接,为精准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二、锚定重点,推动《实施办法》落地见行见效
结合林西实际,我们将以“清单化推进、项目化落实”为抓手,把政策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成效。一是开展“家底清查”专项行动,联合财政、档案等部门,对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盘点,更新完善文物总登记账和财务账,建立涵盖文物基本信息、保护状况、利用情况的动态管理台账,实现“一物一档、全程追溯”。二是筑牢文物安全防线,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四有”要求,加强对古遗址、古建筑、革命文物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巡查与隐患排查,规范可移动文物保管、修复流程,坚决防范文物损毁、丢失风险,守好国有文物安全底线。三是拓宽活化利用路径,依托县博物馆现有馆藏文物,策划“青铜文化特展”“红色文物故事汇”等主题展览;借助红色教育数字体验馆建设,运用数字技术让文物“活起来”,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和研学课程;规范文物借展、交流流程,让林西文物走出县域、扩大影响力,同时将借展补偿费用专项用于文物征集和收藏条件改善 。四是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升级林西县文物管理信息平台,将文物普查数据、保护修复记录、展示利用情况等纳入平台管理,实现与自治区、市级数据库无缝衔接,提升管理智能化水平。
三、压实责任,凝聚政策落地强大合力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我们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确保《实施办法》落地不打折扣。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合财政、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文物管理、保护、利用中的堵点难点,为政策执行开辟“绿色通道”。二是强化“精准指导”,开展《实施办法》进单位、进场馆、进基层活动,培训文物管理和收藏单位工作人员,确保相关人员懂政策、会操作、善管理。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将国有文物资产管理情况纳入相关单位年度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管理混乱、失职渎职导致文物受损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四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新媒体矩阵、线下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解读《实施办法》核心内容,宣传文物保护利用成果,营造“人人关心文物、人人保护文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以《实施办法》为遵循,既当好国有文物的“守护者”,也做好文化价值的“挖掘者”、文物利用的“创新者”,让林西丰富的国有文物资源成为北疆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文旅融合发展的核心动能,为建设文化强县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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