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林西县宗教事务局 | ||
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许可 | ||
中介事项 | 宗教场所设立资金证明 | ||
中介机构 | 具有相应资质的法定验资机构 | ||
中介服务项目设立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四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宗旨不违背本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二)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三)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有必要的资金; (五)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