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汇总

您所在的位置:县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清单汇总

清单汇总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259
权力名称 对供热事故未立即抢修的检查
责任主体 住建局
设定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未立即抢修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热用户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实施主体 林西县住建局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