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烟草专卖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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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 对烟草专卖准运许可的监督检查 |
责任主体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2016年修正)第十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规定,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实施管理。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2016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6号公布,自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第四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对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机关,应当依据本办法建立健全有关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制度,接受上级烟草专卖局的监督检查。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权限、条件、程序以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应当公开、透明。 |
实施主体 | 林西县烟草专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