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烟草专卖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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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 对擅自将卷烟原料、专用机械出售给无证人员的检查 |
责任主体 | |
设定依据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5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公布,自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八)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 |
实施主体 | 林西县烟草专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