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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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文体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241
权力名称 对演出市场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文化旅游体育局
设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正,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五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管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实施主体 林西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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