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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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文体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231
权力名称 对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检查
责任主体 文化旅游体育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法律。2015年第四次修正)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
实施主体 林西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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