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卫生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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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卫生计生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134
权力名称 对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生产的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检查
责任主体 卫生健康委员会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生产的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
实施主体 林西县卫生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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