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统计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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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 对统计调查项目是否依法报批,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的监督检查 |
责任主体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法律。主席令第15号,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原备案机关备案。第十五条 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9号,自2006年7月17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统计执法检查事项包括(七)统计调查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批,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
实施主体 | 林西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