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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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商务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124
权力名称 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商务局
设定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管理办法》(地方政府规章。政府令第195号,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实施主体 林西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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