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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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审计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28
权力名称 对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
责任主体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法律。主席令第48号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实施主体 林西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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