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市场监管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836 |
|---|---|
| 权力名称 | 对食品标识出现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处罚 |
| 责任主体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设定依据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部委规章。质检总局令第123号,自2009年10月22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食品标识标注禁止性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部委规章。质检总局令第123号,自2009年10月22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五)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 |
| 实施主体 | 林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