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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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人社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85
权力名称 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督
责任主体 人社局
设定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第三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制度,依法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聘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合法证照、批准证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等,并应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林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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