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人社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73 |
|---|---|
| 权力名称 | 对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行为的处罚 |
| 责任主体 | 人社局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
| 实施主体 | 林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