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农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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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农业技术中心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86
权力名称 对种子质量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2015年11月4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种子质量管理办法、行业标准和检验方法,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生产经营的种子品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依据。被检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同一检测方法。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实施主体 林西县农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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