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农机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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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农机技术中心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17
权力名称 对设备、设施、人员、质量安全等技术条件符合要求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农机技术中心
设定依据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部门规章,2006年5月10日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不能保持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条件符合要求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回、注销其《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实施主体 林西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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