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农机技术中心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9 |
|---|---|
| 权力名称 |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监督检查 |
| 责任主体 | 农机技术中心 |
| 设定依据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09年9月17日国务院令第563号,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实施主体 | 林西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 |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