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民宗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4 |
|---|---|
| 权力名称 | 对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监督检查 |
| 责任主体 | |
| 设定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426号,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 实施主体 | 林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