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民政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58 |
|---|---|
| 权力名称 | 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 责任主体 | 民政局 |
| 设定依据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号,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第一款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民政部门,具体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日常事务,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
| 实施主体 | 林西县民政局 |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