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民政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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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 对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和贫困大学生救助的监督管理 |
责任主体 | 民政局 |
设定依据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行政法规。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发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可以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救助事项有关的资料,询问与社会救助事项有关的单位、个人,要求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
实施主体 | 林西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