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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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民政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51
权力名称 负责对养老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
责任主体 民政局
设定依据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部委规章。2013年6月28日民政部令第49号,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实施主体 林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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