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旅游局

您所在的位置:县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林西县旅游局

林西县旅游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53
权力名称 对无证经营特种旅游项目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旅游局
设定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地方性法规。2004年公告第14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 经营特种旅游项目,未取得安全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实施主体 林西县旅游局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