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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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旅游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48
权力名称 对成立涉及旅游业务的企业未依法备案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旅游局
设定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地方性法规。2004年公告第14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 成立涉及旅游业务的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实施主体 林西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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