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粮食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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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 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责任主体 | |
设定依据 |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4]230号 ,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粮食收购者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在其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收购政策。(二)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三)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仓储技术标准和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四)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运输标准和规范。(五)粮食储存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了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六)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是否执行了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最低和最高存量的规定。(七)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陈化粮销售处理的有关规定。(八)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机构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是否执行地方储备粮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规范执行情况,以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承储资格情况。(九)从事军粮供应、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水库移民粮食供应、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十)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十一)粮食经营者是否依照粮食应急预案规定,承担了相应义务,执行了相关规定。(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
实施主体 | 粮食管理局 |